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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凭祥市:主城区以铁路为轴,西进东扩,重点向南发展。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中国—东盟凭祥物流园布局在凭祥镇和友谊镇。

大新县:围绕原旧城区中心呈集中式发展,形成“城在山中,水因山活”的山、水、城相依共存的城市形态结构。中心城区分为旧城区、东城区、南城区、北城区和西城区。

(三)实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

大力推进建设用地空间臵换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将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结合,实施农村居民点的“易权易位”,推进新农村建设,缓解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更好地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到2020年,全市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285公顷,农村居民点将减少1167.47公顷,净减少882.47公顷,将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空间臵换面积达到700公顷。

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结构

第二十三条 总体结构

2005年农用地总面积为1236615.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29%;规划至2010年,农用地总面积为1261734.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74 %;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为1287301.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22 %。规划农用地面积有所增加。

2005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7784.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 %;规划至201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0985.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4%;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4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增加。

2005年未利用地总面积为450146.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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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5 %;规划至2010年,未利用地总面积为421826.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32 %;规划至2020年,未利用地总面积为392745.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4%。规划期内的未利用地面积减少。

第二十四条 农用地结构

2005年耕地总面积为407317.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8%;规划至2010年,耕地总面积为407305.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8%;规划至2020年,耕地总面积为40680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5 %。

2005年园地总面积为37696.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7%;规划至2010年,园地总面积为43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规划至2020年,园地总面积为58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8 %。

2005年林地总面积为695070.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07 %;规划至2010年,林地总面积为712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08 %;规划至2020年,林地总面积为7223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64 %。

2005年牧草地面积为36386.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0 %;规划至2010年,牧草地总面积为38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 %;规划至2020年,牧草地总面积为39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5%。

2005年其他农用地总面积为60144.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7%;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总面积为6042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8%;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总面积为6045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9 %。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结构

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896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2%;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9999.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8 %;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2704.14公顷,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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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的0.73 %。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24382.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规划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24398.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235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

2005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4440.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3%;规划至2010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6547.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8262.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 %。

第三节 农用地调控

第二十六条 耕地流失控制

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应加强用地评价和多方案比较论证,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1600公顷和4100公顷以内。

根据全市2010年和2020年纳入国家生态退耕计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生态退耕面积分别为66公顷和759.01公顷。

积极开展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耕地的危害程度,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加强耕地灾毁情况的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耕。至2010年和2020年,灾毁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34公顷和141公顷。

第二十七条 耕地补充引导

规划期间,积极推进耕地整理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强矿山和废弃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至2010年和2020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分别为1700公顷和4500公顷。其中,至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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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分别为538公顷、373.57公顷和788.43公顷;至2020年分别为1424公顷、988.57公顷和2087.43公顷。

第二十八条 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

规划期间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地适宜、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以锰矿为主的矿山、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全市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工程6项,实施面积42830.77公顷,可增加耕地2637.71公顷。分别为:

天等县江岸至洞荷公路沿线耕地综合整理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天等县东平、进远、进结、金洞、宁干、都康、驮堪、华隆、天等、上映、龙茗、小山、福新等乡镇,实施面积9425.1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424.65公顷。

大新县堪圩至全茗公路沿线土地复垦与耕地整理综合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大新县的桃城、全茗、恩城、雷平、宝圩、堪圩、五台等乡镇,实施面积2679.1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5.39公顷。

市本级丰坡至那龙公路沿线土地开发与耕地整理综合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市本级的罗白、那隆、左州、驮卢、雷州、濑湍、江州、板利等乡镇,实施面积3937.2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08.25公顷。

扶绥县柳桥至山圩公路沿线土地开发与耕地整理综合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扶绥县的山圩、东罗、东门、柳桥等乡镇,实施面积3499.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74.42公顷。

龙州县喀斯特、丘陵区土地整理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龙州县金龙镇、逐卜乡、响水镇、上金乡、彬桥乡等,实施面积800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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