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治区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下载本文

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本区是全市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的重点区域。

第二节 市区土地用途分区

第四十一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市区城镇建设用地区以中心城区、建制镇和划进的工业园区等城市建设用地功能为主导用途,主要包括崇左市中心城区和新和镇、濑湍镇、江州镇、左州镇、那隆镇、驮卢镇、罗白乡等乡镇城镇建成区和拓展区,分区总面积2630.68公顷。

管制规则:

1、实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严格划定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将城市建设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以内,未经法定程序修改调整,不得突破边界范围批地用地。

2、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土地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时序批地用地。

3、优化城镇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用地范围内,做好镇区建设规划,优化城镇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

4、加强工业集中区用地管理,工业集中区应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内控制,严格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标准,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四十二条 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区

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区以分布在城镇建设用地区以外的采矿用地、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用地为主导用途,合计452.68公顷。

管制规则:

1、加强工矿项目选址审查和管理,严禁擅自占用采矿用地区内的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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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3、区内独立工业生产建设用地应直接为生产服务使用,鼓励其他零散分布的企业向独立建设用地区集中。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新增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已经造成对环境不良影响的企业要关闭停业或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供地。

第四十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市区内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进行基本农田建设的区域,区域总面积34236.35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2、区内可以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除经依法批准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禁止在区内进行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建设。

3、严格贯彻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法规制度。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依法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予以补划或补充,确保既不能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第四十四条 风景名胜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市区风景名胜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指为保护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而划定的连片的区域,包括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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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等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区域,面积为11172.61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实行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保护对象的干扰,严禁任何不符合保护区功能或改变地形地貌、植被、地表构成的开发建设活动和其他人为干扰,除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所需的必要设施外,禁止一切开发活动和工程项目建设。

2、逐步减少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口,引导人口向城镇发展规划建设区有序转移。

3、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发挥旅游、科研等其他功能。

第三节 县域土地利用引导和调控

第四十五条 县域土地利用主导方向 (一)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和分工 1、扶绥县

广西桂西南地区现代工业发展中心,区域性城际型蔬菜花卉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广西北部湾“4+2”区域主要的糖业、剑麻、铝土矿加工基地,形成以资源型工业发展为主导, 资源型工业和发展型工业并举发展的工业强县。

2、宁明县

全面实施工业兴县、旅游活县、农业稳县和科教人才强县等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努力把宁明建设成为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主要基地,自治区边境贸易的重要口岸,以及南宁、崇左等城市市民休闲独家的“后花园”,全力推进以富裕宁明、文化宁明、生态宁明、平安宁明为中心内容的和谐宁明建设。

3、龙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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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际贸易为主体,包括商品批发、仓储物流、进出口加工工业和制造业在内的国际口岸经济平台和国际贸易的重要基地,广西现有南亚热带农业特色的产业基地和科技实施基地,广西著名旅游胜地和区域性旅游中心,广西县域经济跨越式和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基地。

4、大新县

争取建成崇左市主要的锰矿工业基地和特色农业、旅游产业基地,逐步实现从传统农业县向现代化工业县转变。

5、天等县

争取建成崇左市主要的锰矿工业基地和特色农业、制药产业基地,逐步实现从传统农业县向现代化工业县转变。

6、凭祥市

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培植支柱产业,发展贸易、物流业、旅游业,完善城市功能,适应越南及整个东南亚经济,充分发挥凭祥市区位优势,把凭祥建设成为具有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的现代化口岸城市。

(二)土地利用主要引导方向和调控重点 1、严格落实各项规划控制指标

各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严格落实本规划分解确定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三个约束性指标不得低于本规划下达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三个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本规划下达的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中心城市用地规模、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等预期性指标应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各县(市)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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