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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王瑾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5年第15期

摘要:本文以宿迁市会计核算中心为例,阐述了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固定资产;问题及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1

江苏省宿迁市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于1999年,截止2014年12月,全市158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全部纳入市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报账,取消了纳入核算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岗位、会计人员及银行账户。会计核算中心在规范各单位会计核算、监控资金支付、执行财经法规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规范财务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会计核算中心在运行过程中,尤其是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为此,笔者就宿迁市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了以几点看法: 一、账实不符问题

一是购入固定资产过程中,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固定资产记账而单位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现象。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设兼职或专职报账员,购置、核销固定原始凭证由报账员整理后交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记账。由于在,固定资产概念上,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报账员往往将一些价值较小、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资产理解成低值易耗品或办公用品,未当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各单位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销账不及时,往往等全市统一清产核资时才发现账实不符。三是借入、接受捐赠、借出、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未及时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往往只是在单位固定资产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四是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各单位报账员往往当作维修费支出报账,会计核算中心未能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五、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甚至不入账,尤其是房屋建筑物。行政事业单位一些基本建设,建设周期长、资金缺口较大,部分工程款由施工单位代垫,发生的财务纠纷较多,发票不能及时开出,不能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导致部分固定资产已完工使用多年,却还没有入账。六、有些部门由于预算缺口等原因,往往形成上级单位单位购置固定给下级使用、或者下级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给上级单位使用、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购置固定资产混用现象。资产领用过程中往往只要求领用单位经办人签字,未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固定资产移交账务手续。固定资产清查时常出现有实物找不到单位,或者单位有账,查不到实物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