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试验范围及其有效期;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3.2 砼试块质量检测 3.3.2.1 砼试件取样的要求

(1)对于每同一标号,同一配合比,每一浇筑仓次、每一施工班组、每一不同部位、每一单元工程且浇筑方量不超过去100m3,应分别取试块一组,浇筑方量超过100m3的,每100m3至少取试块1组。每个分部工程,同标号试块组数不应小于5组,并应作试块质量分析。

(2)在施工现场,为了检查结构拆模、吊装及施工间临时负荷的需要,应留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每项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得少于1组。

(3)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并以标准养护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为评定依据。

(4)试样要有代表性,应在搅拌后第三盘至结束前30分钟之间取样。

(5)每组试件(包括相对应的同条件试块及冬施增设的试块)的试样必须取自同一盘搅拌的混凝土拌合物。

(6)监理工程师对试件的代表性与真实性进行检查,绝不允许单做混凝土的试验试件,包括不由现场搅拌机接料和单为制试件而专盘配料等。

(7)抗渗混凝土试件的数量和留置。

①同一砼等级、同一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的砼每单位(项)工程不得小于2组。

②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至少一组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现场相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期不得小于28天。

③试样应有代表性,应在搅拌后第三盘至搅拌结束前30分钟之间取样。

④每组试件包括同条件的抗压强度试块、抗渗试块、标养抗压强度试块、抗渗试块必须取自同一次拌制的砼。

抗渗性试件以6块为一组,试块成型(园型试模)后24小时拆模,然后分别进行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

(8)做混凝土试件和坍落度时,承包人均需有详细的记录,并进行拍照或录像,作为质量控制和验收的备查资料。 3.3.2.2 砼试块质量分析

对于混凝土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对本分部砼的的质量要作试块质量分析。根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88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之规定,砼工程的每个分部均要对砼拌和物和试块质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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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目前对砼试块质量分析的方法有:

(1)当试件组数n≥30组时,采用《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中明确的数据统计分析法:

即:

nRn??Rii?1nn2Sn?Cv?t??(Ri?Rn)i?1n?1SnRnR标?RnCv?Rn

以上式中: n—试件组数 R标—设计标号 Rn—n组试件总体强度的平均值,以MPa表示; Ri—单组试件强度(Mpa)Sn—n组试件的标准差,也称样本(总体)均方差; Cv—离差系数

根据上述各式算出相关值后,可以按表3.3.1查出砼强度保证率,按表3.3.2评定砼试块质量。

表3.3.1 不同t值的强度保证率P(t)值表

t +3.00 +2.00 +1.000 0 -0.5 -0.84 -1.00 -1.28 -1.745 -2.00 -3.00 P(t) 0.001 0.023 0.159 0.500 0.690 0.800 0.841 0.900 0.950 0.977 0.999 表3.3.2 现场砼抗压强度离差系数Cv评定标准表

等 级 混凝土标号 <200 ≥200 优 <0.15 <0.11 良 0.15~0.18 0.11~0.14 一 般 0.19~0.22 0.15~0.18 较 差 >0.22 >0.18 (2)当5≤n<30组时,按《水闸施工规范》SL27-91进行分析:

Rn?0.7Sn?R标Rn?1.60Sn?083R标?当R标?20?

如果统计得到的Sn 小于2.0或1.5时,对于R≥2.0Mpa时应取: Sn=2.0Mpa而R<20Mpa时;Sn应取1.5Mpa。

计算的结果完全满足上述两式,则该统计单位的砼强度合格,只满足其中一式则为不合格。

?080R标?当R标?20?14

(3)当n<5组时,用非统计法进行分析,其基本公式是:

Rn?1.15R标Rnmin?0.95R标式中:Rn?n组度块强度的平均值R标?砼设计标号Rn,min?n组试块中强度最小一组的值

当砼试件强度同时满足上述两式,则该批砼为合格,不满足则为不合格,此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砼强度保证率、离层系数计算出来后,可结合表1.20-2(水利水电工程砼试块质量评定表)中的质量标准进行评定属优良或合格,下最后结论。 3.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4.1 质量控制一般要求

(1)承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技术条款、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标准,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3)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机构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 ①对工程各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查阅施工记录,测量复核,并要求承建单位提供试验和检验成果。

②指示承建单位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③指示承建单位对不合格工序采取补工或返工处理。

④对承建单位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

⑤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

⑥指示承建单位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 ⑦行使工程承建合同授予的其他指令权。

(4)承建单位应坚持三员(施工员、测量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处。

(5)单元工程(或工序)未经监理机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建单位不得开始下一道单元工程(或工序)的施工。

(6)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点进行测量放线,及时测放、检查断面及控制高程。 ②测绘或搜集开工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砌筑场地布置、完工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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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③月报收方测量。

④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浆砌石测量资料。

⑤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机构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7)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核。但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任何对 照检查与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当月26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当月施工资料。其内容:

①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不利影响的措施)。

②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③机械设备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

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措施和过程。 ⑤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 ⑥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

(9)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施工设备应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以满足施工需要。若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施工质量或进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处的要求及时撤换或增加。 3.4.2 基础面或砼施工缝质量控制

(1)基础开挖到接近设计高程时,基岩面不应有松动的岩块和爆破影响裂隙。如果发现断层及裂隙密集带,多组切割的不稳定岩体、岩溶、洞穴、软弱夹层或夹泥裂隙时,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处理或根据实际拟订方案,采用挖槽(槽深为槽宽度的1.5倍)或直接挖至新鲜岩层等方法,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处理。除建基面的高程、结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外,如发现地表水或地下水时承包人应妥善引排或封堵,岩面要进行清洗干净。

(2)如属于软土基础面,保护层挖掉后,其地质、垫层铺设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基础面上不许有乱石、杂物,坑洞必须填平夯实。如果设计有要求挖至某一类土层时,除了已挖到设计高程外,还要进行现场取样作土的物理力学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土层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对于砼施工缝,承包人应确保施工缝面无乳皮、成毛面,并清洗洁净,无积水,无杂物。

(4)在基础面或施工缝清理或处理过程中,承包人均需拍照或录像,并作详细的记录,作为质量控制和验收的备查资料。 3.4.3 模板质量控制

(1)模板的制作与安装必须符合SDJ207-82规范中有关条款的要求。

(2)安装模板前,承包人应进行现场放线,用统一误差的钢尺进行结构尺寸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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