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下载本文

三、进一步开放铁路监理市场

开放铁路监理市场是加强和改进铁路监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240号),鼓励具有公路、矿山、城市轨道、电力、通信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铁路工程监理工作。铁路大型站房工程要单独设置监理标段,鼓励具有建筑甲级监理资质及相应业绩的监理企业参与投标。

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向其他行业监理企业介绍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开放情况及相关政策,并为其参与铁路监理工作提供指导。

四、调整信用评价部分内容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8〕3号)第十条修改为: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项目,只对联合体进行总体评价。当联合体有第八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属于联合体主办方责任的,主办方项目评价为乙级,联合体其他方项目评价不受影响;属于联合体非主办方责任的,责任方和联合体主办方项目评价为乙级,其他方项目评价不受影响。当联合体有第九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属于联合体主办方责任的,主办方项目评价为丙级,联合体其他方项目评价不受影响;属于联合体非主办方责任的,责任方项目评价为丙级,联合体主办方项目评价为乙级,其他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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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评价不受影响。

二○○九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 基本建设 监理 管理 意见

抄送:中铁工程、建筑公司,中铁通号集团,各设计院,中铁

设计咨询集团,铁五院,上海城铁院,各监理公司,铁科院,集装箱、投资公司,铁道工程协会,多经、鉴定、审计、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总站,部内计划、财务、劳卫司,运输、监察局。 铁道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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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