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环境监测) 下载本文

文件编号:BZJ/JW08-2005 博州环境监测站基础文件 共 2 页 第 2 页 第一版 第0次修订 主题:监测技术资料的保密、管理制度 颁布日期:2005年7月15日 修补或复制。

11、要注销的技术档案,必须经站长审批,指定监销人共同处理,防止失密。

博州环境监测站基础文件 文件编号:BZJ/JW09-2005 共 1 页 第 1 页 主题:标准物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版 第0次修订 颁布日期:2005年7月15日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特制定标准物质使用管理制度。

1、 按量值传递系统,购置标准物质,以追踪国家的量值标准。

2、 按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批购置标准物质,勿使积压过期,以免造成浪费。

3、按标准物质的保管要求进行管理,如需冷藏则放入冰箱中。 4、严禁标准物质过期使用。

5、标准物质购置应有清单,入库要登记造册,发放应填写调拨单,年终应清点。

6、标准物质应连同使用说明书一齐发给使用者,使用说明书的填写应准确无误。

文件编号:BZJ/JW10-2005 博州环境监测站基础文件 共 1 页 第 1 页 第一版 第0次修订 主题: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颁布日期:2005年7月15日 为了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高全站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环保局(91)环监字第043号文件和自治区环保局新环治字(91)01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凡承担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现状调查、污染源纠纷仲裁、课题研究等任务并报出数据者,均应参加由自治区中心站组织的上岗证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环境监测工作。

2、凡本站已参加自治区中心站组织的上岗证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的项目,一律实行持证上岗。

3、新调入人员、工作岗位变动人员等,在未取得合格证前,应在持证人员指导下工作,承担目前技术工作未实行上岗证考核的项目,其监测数据质量由各室技术指导人员负责。

4、各室根据人员持证情况和本室承担项目,统筹安排,提出持证上岗分配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综合技术室存档备案。

5、项目分析方案经研究确定后,原则上应相对固定,确需调整者,由室主任提出修改意见及方案,其他程序同第四条。

6、取得上岗证的监测分析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必须与合格证内容相符。

7、每批分析结果只能由持证人员签名。当有多人参加辅助工作时,分析结果由最主要的持证人员签名并对其监测结果质量负责。

8 、本规定由站质量监督室负责解释。

文件编号:BZJ/JW11-2005 博州环境监测站基础文件 共 1 页 第 1 页 第一版 第0次修订 主题:监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颁布日期:2005年7月15日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监测工作,提高本站监测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对监测站的分析和监测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监测分析质量和业务水平。

2、每年应对新分配和新调入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也可送外地学习监测分析,以更快地使他们适应监测分析工作,提高全站的技术水平。

3、根据工作需要派出技术人员去上级部门或内地进行培训学习新项目、新增仪器的分析、使用技术和环境监测与管理的各种新技术、新知识,以促进监测站的进一步发展。

4、培训人员回来后,要将学习内容与技术在监测站进行汇报和教授,以提高全站人员的整体水平。

5、在监测站内部定期安排业务学习,由各项技术指导人进行教授,并进行理论考核和实际样品的考核,同时鼓励人员自学参加函授、刊授等学习。

6、每年年底,要对全站所有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完成工作情况、工作纪律、质控考核和业务学习、培训和对所培训,内容的运用情况进行量化考评,考核成绩存入个人考绩档案。

7、按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项指标进行评定,优秀的给予奖励、基本合格要期限提高,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或低聘。以至调离监测岗位。

8、全站人员均要参加考评,考评结果公布并上报领导,将考核结果与奖金、称职、聘期等挂钩,以更好地对监测分析人员进行量化管理、提高管理和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