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服务 下载本文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服务

(上报件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一、编号:09-02-017 二、政策依据

1、《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成府发〔2006〕51号)

2、《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0〕14号) 三、服务范围、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的户籍在锦江区; 2、家庭年收入在22000元以下;

3、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主申请人须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四、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含成员卡、登记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房产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5、婚姻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6、有《低保证》、《残疾人证》、《失业证》的应带原件和2份复印件。

7、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交相关资料,社区公共服务站受理申请并指导申请人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

2、调查。社区公共服务站会同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3、公示。社区公共服务站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地以及所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4、报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将签署了初审意见并加盖了审批专用章的《申请表》、公示结果和

受理申请 调查 公示 报审 发放 签定协议 结果

相关材料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在收到审批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月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报送。

5、结果告知。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区房管局反馈最终审查意见并确认申请人资格后,区房管局通知社区公共服务站,由社区公共服务站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6、签定协议。经审批取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到社区公共服务站签定《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赁协议》和《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各一式四份),并在指定银行开户。社区公共服务站同时告知其年审时间,并将签定的协议报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将协议送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

7、发放。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审查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按季度发放租金补贴。 六、表格、公示等材料的规范样本: 1、《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 2、公示样本

附表1:

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信息 户籍地 户籍地址 现住址 婚姻状况 家庭现居住情况

□本地,落户时间:年月 □外地,进入本地时间:年月 区街(路)号 区街(路)号 职业 □自有产权住房,总面积㎡ □租住公房,总面积㎡ 性别 联系电话 个人年收入 学历 毕业 时间 年月 工作单位 ★特殊情况

□借住或寄住□租住农房□租住私房 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收入 户籍地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时间:年月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时间:年月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时间:年月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时间:年月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时间:年月 ★特殊情况 同住家庭成员 注:★特殊情况一栏以数字注明以下情况:1、优抚对象,2、残疾人,3、低保,4、孤寡老人。 第一选择:第二选择:第三选择: 保障方式 注:保障方式可在以下方式中选择:租住廉租房、租金补贴、租赁经济适用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大学申请生公寓。 保障保障房屋意向 房屋方位(可□城东□城南□城西□城北 □50㎡以下□50-60㎡ 面积 多选) □东南□西南□东北□西北 □60-75㎡ (单选) 申请人承诺: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申请人:时间:年月日 户籍 户籍 所在 所在 街道 社区 办事 意见 处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2

公 示(样本)

经初审, 区 街(路) 号, 住户,(家庭成员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人均

建筑面积 平方米,家庭年收入 元,(是/否)属于低保家庭;符合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初步确定为住房保障对象。按《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监督。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年 月 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具体情况。

监督电话:

锦江区房产管理局:86763946

锦江区 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站:

锦江区房产管理局 锦江区 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