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体系(1) 下载本文

采区(面)设计和采掘规程作业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采区和工作面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评优管理工作,实现“技术先进、高产高效、优质低耗、安全可靠”的生产经营目的,全面提高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章 采区和工作面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节 采区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批规定

1、凡新准备采区设计或采区修改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技术部门编制采区设计方案。在编制采区设计方案过程中,至少应提出两个以上设计方案,同时应广泛征求有关部室工程技术人员、老工人和安全部门人员的意见,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和对比,从中选出最优方案,编制完毕后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不准以打印代替签字)上报煤业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批备案。否则不准进行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更不准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进行施工。

2、采区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3、采区设计方案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成果,努力实现高产高效、优质低耗、安全可靠的安全生产经营目的。

4、认真贯彻执行“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十二字方针。认真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治后采、探掘分离探放水方针。

5、编制采区设计方案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经过矿总工程师审批的采区地质说明书;

(2)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矿井设计,如矿井初步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

(3)矿井长远发展规划,采区衔接图表等。

(4)临近采区相同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和采掘技术档案等资料。 6、编制采区设计方案的内容:

(1)优选最佳的采区几何尺寸,确定采区煤柱的尺寸。 (2)根据“合理集中生产、实现高产高效”的原则以及“资源储量合理经济”的原则来确定采区生产能力,采掘工作面个数和采区服务年限。

(3)优选最佳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巷道支护方法和巷道布置方式,确定煤层厚薄和优劣配采的合理开采程序。

(4)优选相应的采区通风、提升、运输、供电、通讯、排水等系统及其设施。

(5)确定采区通风安全监测设施、综合防尘及隔爆设施,对由于采动而影响矿井或地表所采取的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6)六大应急系统 (7)避灾线路

(8)特殊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如防治煤和瓦斯突出、防治煤层自燃发火、防治透水、防治冲击地压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9)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采区设计预算等。

7、采区设计方案的审批: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处室和安全部门的人员对采区设计方案提出详细具体的审查意见,最后由煤业公司和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从采区设计方案的贯彻执行: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方案是采区设计必须遵守的技术文件,矿总工程师应把审批意见全部纳入采区设计之中。现场实施过程中如果需要改变原审批的设计方案,必须提出修改意见,重新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节 采区设计的编制审批规定

1、采区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

2、采区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采区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储量、地质构造、瓦斯和二氧化碳含量或其突出倾向、煤层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爆炸性、开采煤层围岩的性质、含水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应具备采区地质图、水文地质图等;

(2)采区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煤柱、临近采区开采情况,采区采动后对矿井或地表影响的预测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应具备采区井上下对照图、边界煤柱图、储量图;

(3)采煤方法、回采工艺、顶板管理办法、开采程序、采掘设备、采掘工作面个数,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等; (4)采区巷道布置、各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掘进设备、采掘比例关系及采掘工程平面图;

(5)采区所需风量及通风系统设计并附通风系统图,通风监测监控系统及设施布置图。如果需要进行瓦斯抽放时,还必须有瓦斯抽放系统及瓦斯钻孔布置图;

(6)采区提升、运输综合能力及其设施并附系统图(包括煤炭、矸石、材料、设备、人员的提升运输);

(7)采区供电设施及其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 (8)采区排水能力、排水设施设计及其系统图; (9)采区所需压风量及其管路系统图; (10)采区通讯设施及其系统图; (11)采区照明设施及其工程图;

(12)采区水幕、综合防尘洒水系统及隔爆设施等系统图; (13)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及其瓦斯抽放管路、防治煤层自燃发火及其注浆管路、防治透水及其设施、防治冲击地压设施等的系统设计及其系统图; (14)采区的避灾路线及其系统图;

(15)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6)采区设计预算。

3、采区设计的编制: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技术部门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编制采区设计。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老工人和安监人员的意见,编制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不准以打印代替签字)。

4、采区设计的审批:煤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处室和安监部门的人员对采区设计进行会审并提出详细具体的审查意见,修改后,最后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5、在采区开采过程申,如果遇到特殊原因需要对采区设计进行修改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修改,报煤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如果采区设计主要技术依据发生变动须由煤业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节 工作面设计编制审批规定

1、工作面设计必须依据经过集团公司批准的采区设计和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进行工作面设计工作。

2、编制工作面设计的主要内容:

(1)工作面概况及地质特征,主要包括概况、煤层情况、煤层顶板情况、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影响采掘的其它地质因素、工作面储量、瓦斯涌出量等情况;

(2)工作面的准备:包括工作面的巷道布置、巷道支护情况、掘进安排等情况;

(3)工作面生产能力及服务期:主要包括工作面的生产作业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方式、生产能力、服务期限等;

(4)采煤方法:主要包括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及各工序、主要采掘机械的技术参数等; (5)巷道支护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