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公共 下载本文

问题。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2、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1、党的领导原则。2、人权原则。3公民权利原则。4法治原则。5集中制原则。

3、什么是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

答:1.国体即国家性质,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人民专政) 2.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采用何种形式对国家和社会进行领导和管理的国家政权机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整体与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我国:单一制)

4、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答:公民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并保障的公民某种行为的合法性。公民的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必须履行的职责。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1、平等权。2、政治权和自由。3、社会经济权。4、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5人身自由。6、信仰自由。7妇女的权利和婚姻、家庭、儿童、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3、遵纪守法。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6、依法纳税。7、其他义务 (主要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义务;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和子女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5、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何特点?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此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特点:1便于人民管理国家,是人民当家可靠保证;2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利,实行“议行合一”,使国家能够高效率地工作;3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

6、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答: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

第十章

1、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什么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是如何对其分类的?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四)行为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4、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答: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5、什么是物权?什么是债权?

答: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6、什么是监护制度?

答:监护制度是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监管和保护制度。 7、什么是人身权,它包括哪些容?

答: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人格或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无直接财产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通常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是以其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 8、什么是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民事责任是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其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2、行为人行为的性。3、违反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在的、合乎规律的联系。4、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9、什么是诉讼时效?它具有哪些特征?

答: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具有以下特征:1诉讼时效是起诉权在时间上的效力;2诉讼时效属于一种消灭时效;3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仍有权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应根据有无延长诉讼时效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保护。

第十一章

1、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罪刑法定原则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 2、简述我国刑法的适用围。

答:我国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围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用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我国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围: 1我国刑法确定生效时间基本上有两种:一是公布法律时同时生效;二是公布法律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2我国刑法效力的终止时间,一般采用明示废止与默示废止的方式。3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问题,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3、什么是犯罪?犯罪构成有哪几个方面?

答: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构成:1犯罪客体 2犯罪客观方面 3犯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4、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刑罚分成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从轻到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5、什么是犯罪的未遂、既遂和中止?

答: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方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6、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有哪些? 答: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类:1、主犯。2、从犯。3、胁从犯。4、犯。 7、什么是正当防卫?符合哪些条件才构成正当防卫?

答: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构成条件: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8、什么是紧急避险?具备何种条件才能适用紧急避险?

答: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适用条件:1必须遭遇现实的危险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 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5必须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9、什么是数罪并罚?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是如何规定的?

答: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在法定界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与方法,酌情决定执行刑期的一种刑法制度。

如何规定: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有漏罪的,用“先并后减”的刑期计算方法并罚。

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的,用“先减后并”的刑期计算方法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