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船舶跨省运输、出入境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定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负责交通规费的拨付和监管。依法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5)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承担营运船舶检验管理工作。
(6)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公路网安全运营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8)依法管理全区公路、道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含治理公路超限)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9)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10)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交通运输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职能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职能。 主要职责是为交通运输厅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能。
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广西交通学校,2002年8月经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2〕44号文批准,提升为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6月被评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是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以举办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坚持全日制教育与成人教育并举、职前岗位教育与职后培训并举、学历教育与技术等级证书培训并举的教育形式,为交通部门培养各种专业的技术人才。
(3)广西交通技师学院职能。
该学院是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学院以技工教育为主,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活动,现开设有汽车检测与维修(预备技师、高级工)、汽车电气维修(预备技师、高级工)、汽车驾驶与维修、汽车维修与钣金、汽车维修与涂装、汽车维修与装饰、焊接加工、工程机械维修、电子技术应用、汽车维修与评估、现代物流、汽车营销与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汽车商务、市场营销、高速公路服务、汽车客运服务、电脑财会等47个专业,其中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
技术、物流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列为重点建设专业。
(4)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船舶检验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起草有关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组织编制北部湾港口规划和港口章程,拟订全区内河航道、内河港口布局、水路运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
3】承担北部湾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北部湾港口经营市场许可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引航业务、内河港口经营市场监督管理;承担港口设施使用岸线审核工作;承担北部湾港口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4】承担全区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行业执法工作;承担自治区授权管辖的内河通航河流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工作。
5】拟订地方性船舶检验有关政策和检验技术规定;实施全区船舶、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法定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港口、航道、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和节能减排工作。
7】承担港口、航道、水路运输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军事、交通战备涉及水路运输的相关工作。
8】负责涉及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船舶检验等政府非税收入征入征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5)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及两个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职能。 ①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职能
该局(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主要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国际道路运输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政策,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引导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统计。
3】负责组织与相关国家(地区)进行国际道路运输会谈、签订有关运输协议,组织实施广西区域内的国家政府间有关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协定的工作。
4】负责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5】按照交通部“三关一监督”的要求,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和纠纷调解和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及监督。
6】负责全区道路运输法制建设,开展运政执法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组织道路运输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推广。
7】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