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 下载本文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法规类别】基金

【发文字号】辽财非[2014]685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4.12.24 【实施日期】2014.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

(辽财非〔2014〕685号)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各地财政部门要公布本地区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1 / 2

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附件: 1.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全省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2.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1

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一 部门 省委 机要 局 项目名称(共87项,中央67,省20) 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立项级次 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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