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群骨质疏松症防治手册2010版》 - 图文 下载本文

中国老年学学会骨质疏松委员会《中国人群骨质疏松症防治手册2010版》

(2008年12月珠海会议,2009年5月上海会议 2009年11月厦门会议)

中国老年学学会骨质疏松委员会

一、前言

骨质疏松症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它严重地威胁着中、老年人,尤其是绝经后女性的身体健康,由此引起的骨折等并发症,除了给患者本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外,对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生活负担。

有报导(1、2)在女性患者中乳腺癌、中风和发作性心脏病三种疾病年发生率加起来还不如骨质疏松性骨折的患者人数多;50岁以后,发生骨质疏松的女性在未来10年内出现髋部、脊柱、前臂或肱骨近端骨折的可能性高达45%,大于65岁老人在无意识跌倒时,有87%会造成骨质疏松性骨折,医疗保险花费在治疗骨质疏松性骨折等疾病的费用每年都在上升。在中国,老年人的绝对数量占世界第一位,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寿命的增长,我国的老龄人口正在急剧增多。2006年,刘忠厚教授报导中国有9000万人患骨质疏松,占全人口的7.01%,另外在目前临床工作中对骨质疏松症检出率、漏诊率和认知率很低,所以,在中国,骨质疏松症的诊断及其防治就显得十分重要。

骨质疏松症在其他国家同样也渐渐成为很大负担。在美国,每年由于骨质疏松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美元。加拿大报道(3)超过50岁的老年人中,有1/4女性和1/8男性均患有骨质疏松症,60岁以上骨折患者80%都与骨质疏松有关。2000年,在欧洲,大约270万人口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髋部骨折的老年人20%将在1年内死亡,花费大约360亿欧元。各国骨质疏松症发生率见下表。

为了骨质疏松症能得到规范的、科学的诊断、防治和研究,在卫生部疾病预防司指导下,中国老年学学会骨质疏松委员会组织了全国的部分专家,参照美国、加拿大和欧洲2008年的骨质疏松防治手册,在国内已有的研究结果和1999年版、2004年版和2007年版指南的基础上,编写出2010版适合中国人群特点的骨质疏松症防治手册。 参考文献:

1、National action plan for bone health: Recommendations from the summit for a national action plan for bone health, Washington Court Hotel, Washington DC, 2008,June 26-27,

2、John A. Goldman, MD, The Women's Health Initiative 2004 - Review and Critique: Osteoporosis and Fractures。Medscape General Medicine. 2004;6(3):65 3、2008 National report card on osteoporosis care, Osteoporosis Canada 4、NIH Consensus Conference,JAMA272:1942-1948,1994.[Medline] 5、Krejci CB.JWSPPA 1996;44(2):37-42

6、DENG Hong-wen, CMJ2005,vol.118 no.24:2007-2088

7、Connie M Weaver,AJCN.Vol.72,No.2,579S-584s,August 2000 8、福永 日本骨矿研究杂志(日文),2003

9、刘忠厚主编 骨矿与临床,2006,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二、骨质疏松症基础知识 (一)定义

骨质疏松症是Pommer在1885年提出来的,直到1990年在丹麦举办的第三届国际骨质疏松研讨会以及1993年在香港举办的第四届国际骨质疏松研讨会上,骨质疏松症才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并得到世界公认:原发性骨质疏松症是以骨量减少、骨的微观结构退化为特征的,致使骨的脆性增加以及易于发生骨折的一种全身性骨骼疾病。(A systemic skeletal disease characterized by low bone mass and microarchitectural deterioration of bone tissue,with a consequent increase in bone fragility and susceptibility to fracture.) 2001年美国NIH的专家组对骨质疏松的定义增加了骨强度的降低,从此将骨强度概念也纳入骨质疏松的定义中。

(二)分类

骨质疏松症可分为三大类,一类为原发性骨质疏松症,是一种随着年龄的增长必然发生的生理性退行性病变,约占所有骨质疏松症的90%以上;第二类为继发性骨质疏松症,它是由其它疾病或药物等一些因素所诱发的骨质疏松症。第三类为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多

见于8~14岁的青少年或成人,多半有家庭遗传病史,女性多于男性。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女性所发生的骨质疏松也可列入特发性骨质疏松,以便引起人们的重视。

发性骨质疏松症分型

(三)原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又可分为两个型,I型为高转换型骨质疏松症,为绝经后骨质疏松症。Ⅱ型为低转换型,包括老年性骨质疏松症。一般认为发生在65岁以上女性和70岁以上男性的老年人(国外把70岁以上老年妇女骨质疏松)列为Ⅱ型骨质疏松症。

有些继发原因,如失重、制动、久病卧床、长期使用激素等都可造成I型高转化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