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的民商法学者 下载本文

我国著名的民商法学者

民法:

史尚宽(1898—1970)

史尚宽先生字旦生,安徽桐城人,生于1898年农历元旦,十五岁留学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学校而东京帝大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史尚宽先生的“民法全书”对民国的立法时间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对后世的法学的研究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梅仲协 (1900-1971)

梅仲协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1933年后在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和中央政治学校担任民法讲席,曾任中央政治学校法律学系主任,抗战期间重庆东吴大学教授。著有:《民法要义》、《公司法概论》、《国际私法新论》、《中国票据法释义》、《法学绪论》等。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王泽鉴(1938--)

王泽鉴,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出生于台湾省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专攻民法。

佟柔(1921—1990)

佟柔,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被誉为“中国民法之父、中国民法先生”。

谢怀栻(1919--20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2002年被评为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谢怀栻(1919--20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2002年被评为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江平(1930--)

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1988年-1990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名言:“只向真理低头 。”

梁慧星(1944--)

四川省青神县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山东大学原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王利明(1960-- )

湖北仙桃人。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副校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

邀监督员等。

魏振瀛

魏振瀛1933年生,河北威县人。1950年即参加工作,196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成功者研究会高级顾问、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暨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文科分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董事会董事、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兼任法律顾问和律师工作。

崔建远

崔建远,男,1956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国家法官

学院兼职教授。荣获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