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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照亮人生,创业改变命运

励志创业协会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团体名称: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励志创业协会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响应国家号召并结合当前实际形势由我校工商管理系等系学生联合并达成一致意向共同发起的旨在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性联合组织。

第二条:协会目标:本协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发展协会团队学习文化,优化管理营造一个文明道德,积极向上,拼搏进取的团队学习实践环境和充分展示、提高自我的舞台。

1.帮助塑造会员良好道德品质和形成良好诚信作风。 2.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振奋会员精神,确立追求志向,提倡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3.以重视会员全面素质的培养与拓展为中心,逐渐形成一只精神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社会竞争力的团结互助的强大社会创业力量群。 4.营造环境,转变会员就业观念,大力倡导拼搏奋斗,自主创业精神。第三条:宗旨:砥砺品格,励志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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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自主创业;勇于思想,敢于实践;成就自我,贡献社会。 第四条:任务:

1、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促进我校素质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2、 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精华思想,大力倡导积极向上,锐意进取,奋发拼搏,自主创业,勇于奉献精神,增强会员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人才培养与和谐校园建设。

3、 加强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团体的交流,合作,相互学习,促进本协会更好发展。

4、 加强和社会的联系,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5、 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健康,和谐的交流平台,发展协会文化,全面提高会员素质,繁荣校园文化。 6、 通过各种途径,切实提高广大会员的创业理论与实践水平,引导创业思维,培养创业意识,大力倡导创业精神.

7、 引导和培养会员自主意识,团队协作思想以及勇于开拓,艰苦奋斗和互补合作共赢的观念.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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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欲申请加入的同学将通过相关部门的测试方可加入。被测试通过后须交一寸照片两张,申请表和个人简历一份并交纳会费15元。 第七条 会员权利

1、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本协会工作享有讨论,建议,监督权。 4、获得本协会服务优先权。 5、入会自愿,提出申请方可退出。 第八条 会员义务

1、会员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2、会员应积极配合协会工作遵守协会章程,制度的义务。

3、会员应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决议。 4、维护本协会的形象和荣誉。

5、热爱本协会,爱会友,爱自己,团结互助,密切协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九条 组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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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科学性。 2、优化分工,淡化部门界限,高度协作。 3、创建自由舞台,充分发挥会员潜能,勇于创新,敢于实践。

4、根据实际,整合先进理念,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坚持效率,不断发展。可创建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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