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典型社区管理模式 下载本文

新加坡:政府主导型模式

新加坡在建国后短短不到50年的时间里伴随着经济的腾飞和社会的进步,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中,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宏观引导、资金支持和统筹规划紧密结合,同时政府鼓励非政府组织(NGO)积极参与,政府与社会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多元、和谐、文明社区的发展。

一、新加坡社区建设的组织模式

新加坡的社区建设虽以政府为主导,在政府强有力的制度、法律、组织和财力支持下,新加坡的非政府组织(NGO)在政府机构的路线导向、政策指引上,在社区建设中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区建设的完善和社区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数量巨大、种类繁杂的非政府组织(NGO)发展起来,为社区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更优质、更方便、更全面的服务。 社区建设的具体实施方式主要有:

1、政府为社区活动提供主要的经费拨款,配备相应的设施。政府拨款包括行政经费、活动经费以及专项经费。行政经费主要用于维持人民协会和民众联络所或民众俱乐部的运作,活动经费按社区发展理事会划拨;标准是每个居民每年1新加坡元。专项经费根据具体情况划拨。社区活动所需的设施牵涉到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商业活动、教育活动、宗教活动、体育活动等在新加坡,以上的设施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其建设与维护并不是由社区组织负责。 2、构建公平高效的社会福利体系,着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除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地解决住房问题外,政府也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设立了各种社会福利计划。1955年设立强制储蓄计划——中央公积金制度,为退休后或不能持续工作的劳动者提供经济上的保障。经过近50年的不断完善,目前该项计划已经演变成一项涵盖养老、医疗、购房、家属保障等多方面的完善的社会保障储蓄计划。其主要特点是先积累后提取,提取的多少根据积累多少决定。 3、突出解决普通民众的住房问题。新加坡是一个“花园城市”国家,土地面积狭小而人口密度很高,妥善解决好普通民众的住房问题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新加坡政府从1960年开始就制定并实施“公共组屋计划”。目前居

住公共组屋的人口约占新加坡总人口的84%,其中82%已购买组屋,只有2%租赁组屋。

二、新加坡社区建设的政府主导形式

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的小国,政府要尽量避免或减少社会冲突以实现国家治理。社区是政府治理和政权在基层组织的延伸。民众接受国家治理的方式,就是通过身边的社区事务来实现的,社区在联系民众和政府中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的,因此新加坡政府历来都很重视基层社区的建设和完善,并积极引导各种各样的基层社区组织为社区建设服务,促进基层社区的和谐发展。

1、加强宏观政策上的落实和发展方向上的正确引导。在新加坡,政府通过对社区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引导,把握社区活动的方向。而且社区的相当一部分活动本身就是政府发起的,其中某些环节还受到政府的资助。例如,基于社区建设的公共事务,新加坡政府负责90%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50%的日常运作费。国家总统、政府总理每年国庆等重大节日对有贡献的基层社区领袖进行表彰;国会议员经常参加社区各类活动,在社区接见民众,听取民众意见等。 林焕章先生是拉丁马士公民咨询委员会主席,从13岁起就在社区当义工。现在是新加坡全国52名太平绅士之一,有着很高的声望。作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他因为受到政府的奖励、社会的尊重和人民的爱戴而倍感光荣,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他们的行为无不受到国家政策和政府部门的影响。新加坡国家住宅发展局是负责实施政府建屋计划和统筹物业管理的职能部门。该局配有全日制的联络官员负责与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沟通,它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和设施。另外,新加坡的社区领袖实际上就是在基层从事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俱乐部和居民委员工作的人员,他们是由政府委派的,他们的工作是义务性的服务,政府很重视对这些基层社区领袖的培养,不断地对他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政府总理在各种场合的演讲中都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使基层工作者有责任感和光荣感,自愿配合政府的政策和工作。同时,政府给予这些志愿者一些政策上的优惠,比如允许社区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领袖的孩子优先报名进入好的学校上学,社区领袖在选购组屋时享有优先权等,并根据社区志愿者的服务年限不同分别授予“国庆总统奖章”、“公共服务奖章”、“公共服务勋章”、“公共服务勋条(绶带)”等称号予以奖励,在新加坡有很高声望的52名“太平

绅士”中,也为社区领袖留下10个名额,这些都影响了社区志愿者的政策和行为取向。

2、为有关部门和社区志愿组织提供多种多样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不管是社会发展及体育部这样的政府单位,人民协会这样的半官方性质的组织,还是德教太和观等的民间福利组织,它们的各种人力、财力和物力需求,除一部分可以通过自身募捐,广泛宣传动员志愿者义务参加,并且发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外,大部分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还是需要政府为其提供。

政府为民众俱乐部提供90%的基本建设资金,为各类志愿福利团体和社会组织提供大量财政资助。例如,丹戎巴葛家庭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成立于1991年,实际上是服务于丹戎巴葛选区全体居民的一个服务机构,虽然它的开办资金由政府提供90%,日常运营资金政府提供50%,公益金提供25%,德教太和观提供25%,但管理权归德教太和观。另外,政府每年拨款4600万新元,相当于2亿多元人民币,为广泛开展社区的文化活动提供经济支持,这笔经费与他们外交部一年的经费相当。从中可以看出,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家庭服务中心就很难顺利运转,从而限制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3、制定、指导科学的、前瞻性的社区统一规划。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计划和评估标准,社区发展理事会、民众联络所、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在政府指导下自主活动,并及时向政府反馈民众意见。各政府部门根据社区居民需要,调整规划和管理方式,按照是否达到社会服务的标准,评估各自治组织的业绩,下拨活动经费。政府行政部门、社区管理机构、基层自治组织及社会团体之间职责分明,上下贯通,形成了科学、合理、灵活、自治的社区建设模式。新加坡的政府理念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社区建设贴近民众。凡可自主管理的,政府放手,但是提供指导和经费,通过扶持NGO,培养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由此形成了“大政府”主导下,“小社会”组织和力量有效发育的社区模式。

另外,新加坡有88%的居民居住在政府规划建设的公共组屋内,只有一部分人居住在带永久地契的独立式洋房或共管式公寓。负责建设公共组屋的部门是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他们在规划和设计这些组屋时,为社区的服务设施和居民活动预留了很大的空间。公共组屋内通常都设有一个小贩中心(出售日常用品)、一

个熟食中心(小餐饮集中的地方)、一个蔬菜市场、一个停车场。这样就为发展社区各类便民服务提供了场所,新加坡也就基本上不存在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的问题和乱搭乱盖现象,车辆停放也井然有序,居民的需求基本上在社区内就可以得到解决,社区居民的生活十分方便。由于社区的规划具有较强的前瞻性,也使当地社区服务的发展有比较好的设施基础。 三、新加坡城市社区管理模式的特点

政府立法引导与社区高度自治相结合,构成了新加坡高效的城市社区公共管理的独特模式。政府设有国家住宅发展局,负责对社区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紧密结合,是新加坡社区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新加坡政府通过对社区组织给予物质支持和行为引导,来把握社区活动的方向。

社区管理组织具有非常完善的体系。社区内实行委员会制,主要有三个组织:居民顾问委员会、社区中心管理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三个委员会的工作者完全是义务的、兼职的,这样节省了大量费用。

新加坡公众很少主动参加社区管理,社区居民民主观念淡薄,这是由新加坡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背景决定的。新加坡的市场体制和法律的历史不够长,各项工作主要由政府主导,社区组织行政化,社区居民很少参与社区活动的发起组织以及各项法规的起草与决定。 四、经验启示

新加坡社区建设有以下几方面经验值得借鉴:

1、政府和领导积极倡导“共同价值观”,为社区建设提供“软实力”支持。新加坡政府于1991年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了国家5大价值观:(1)国家至上,社会为先;(2)家庭为根,社会为本;(3)关怀扶持,同舟共济;(4)求同存异,协商共识;(5)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5大共同价值观,就是新加坡政府领导人一再强调的“东方价值观”、“儒家价值观”、“亚洲价值观”和“东亚价值观”的具体化,新加坡政府后来又提出了21世纪的5大愿景:(1)各尽所能,各有贡献;(2)家和民旺,立国之本;(3)机遇处处,人才济济;(4)心系祖国,志在四方;(5)群策群力,当仁不让。这些共同价值观和愿景等通过明确和有效的宣传,得到了新加坡举国上下广泛的认同和践行,成为了“和谐社区”的坚实思想和民情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