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 - 图文 下载本文

8. 追索业务处理

追索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拒付追索是指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持票人请求前手付款的行为。非拒付追索是指存在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承兑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情况下,持票人请求前手付款的行为。

8.1 追索业务处理基本规定

一、完整的追索业务包括追索申请、同意清偿和同意清偿回复三个子流程。首先由追索人发起追索申请,然后由被追索人在同意清偿中进行清偿签收或驳回,最后由追索人在同意清偿回复中进行签收或驳回处理。

二、追索人可以向多个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但只能依次一对一发起。 三、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被拒付的,不得拒付追索。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

四、追索时,追索人应当提供拒付证明。拒付追索时,拒付证明为票据信息和拒付理由。非拒付追索时,拒付证明为票据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件。追索人还需线下向被追索人提供非拒付追索的相关证明。

五、为同一票据债务人担保的多个保证人之间不得追索;质权人不能被追索。 六、追索流程完成后,清偿人可以发起再追索,再追索业务流程同追索业务流程。

七、当票据在以下状态时可发起追索通知(就企业客户而言)。 拒付追索:

1、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

2、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可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 3、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

4、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可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 5、拒付追索待清偿;

6、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已签收。 非拒付追索: 1、提示收票已签收; 2、转让背书已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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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押已签收; 4、质押解除已签收; 5、质押已至票据到期日; 6、非拒付追索已撤销; 7、非拒付追索待清偿;

8、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已签收;

9、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进行拒付追索)。

8.2 追索业务处理流程

8.2.1 追索申请

一、功能描述

列表显示可申请追索的票据,并可对这些票据进行追索申请操作。 二、业务流程

1、点击“电子票据”?“追索”? “追索申请”,进入以下页面:

2、选择机构名称、机构账号,点击“确定”查询出可进行追索申请票据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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