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及对策探讨 下载本文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及对策探讨

作者:苏新亚

来源:《中国经贸》2014年第19期

【摘 要】土地既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土地制度。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中首次将征地制度改革问题列入报告中,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严格征地制度的态度,更体现了深化改革和关系“三农”的决心。本文在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土地流转;改革 一、引言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改革征地制度,强调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土地制度改革也成为十八大报告的主要亮点之一。同时,报告申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是全方位、大力度的,将再一次释放促进农村发展的红利。深刻理解和领会这些重要论断的精神实质,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中心的一系列问题成为热点问题、焦点问题。

二、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30多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生产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根本转变。自2004年起,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2013年突破6亿吨,人均占有量连续多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1.农村土地产权模糊与缺失

近年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呈现出模糊化、缺失化。一是所有权虚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模糊,集体成员、集体经济组织都没有法律上的界定,城镇国有土地事实被地方政府的多部门实际占有。二是收益权不公。由于缺乏清晰的制度约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合理收益无法保障。农民集体法律地位模糊,集体所有规定不明,导致了集体土地在转为国有土地并进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