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网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 - 图文 下载本文

责人、工作许可人各执一联,两联编号应相同。 10. 工作票印章样式

10.1. “工作终结”印章样式如图1所示。

工作终结 图1 “工作终结”印章样式图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54cm,印章中文字为小四、宋体、粗体、居中。

10.2. “作废”印章样式如图2所示。

作 废 图2 “作废”印章样式图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54cm,印章中文字为小四、宋体、粗体、居中。

10.3. 对已使用的工作票,应按执行与否等情况,及时在工作票“盖章处”盖相应印章。

10.4. 工作票编制错误或不执行的,应盖红色“作废”印章;工作票履行完毕“工作票的终结”手续后,应盖红色“工作终结”章。

10.5. 二次措施单、分组工作派工单、安全技术交底单、工作票附页及其他附件无需盖章。

10.6. 印章使用红色印泥,盖在票面右上角“盖章处”。 11. 工作票的回顾检查 11.1. 工作票的检查

11.1.1. 工作票执行完毕后,及时由班组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或班组长)审核、检查。与“工作终结”印章对齐,在其正上方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并在该印章右边署名并注明审核时间,对不规范的工作票在“合格”印章左边填写“不规范”,同时对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本班组工作票的闭环情况进行检查。班组每月的安全活动日应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填写《班(站)工作票检查记录表》(见附录F)。

11.1.2. 各基层队所应每月组织对班组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工作票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进行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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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各供电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应每月组织对本单位生产专业工作票执行情况及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分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工作票的评价依据。

11.1.4. 各供电单位营销管理部门应每月组织对本单位营销专业工作票执行情况及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分析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作为工作票的评价依据,并将检查结果反馈本单位归口管理部门。

11.1.5. 各供电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每月对工作票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反馈本单位专业管理部门。

11.1.6. 检查评价工作票按照《工作票不合格、不规范判据》(见附录J)进行。 11.2. 统计分析

11.2.1. 班组在每月第2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票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填写《班(站)工作票检查记录表》、《工作票合格率、规范率统计表》(见附录I)附同工作票一并上报基层队所审查。队所在收到上报资料后,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将有关的审查情况反馈给班组,同时将队所工作票执行情况填写《工作票合格率、规范率统计表》附同工作票一并上报本单位专业管理部门。 11.2.2. 各供电单位、基层班组每月要对工作票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抽审。其中地市级供电单位专业管理部门对基层班组执行后回填系统的工作票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县区级供电单位专业管理部门对基层班组现场执行的纸质工作票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基层班组必须100%审核当月执行的纸质工作票。

11.2.3. 各供电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月要对工作票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其中地市级供电单位安全监管部对基层班组执行后回填系统的工作票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县区级供电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基层班组现场执行的纸质工作票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5%。

11.2.4. 县区级供电单位分管领导每月要对基层班组现场执行的纸质工作票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11.2.5. 各地、市供电单位业务管理部门每月统计分析本单位工作票执行情况,填写《工作票合格率、规范率统计表》,每月将本单位工作票的执行、统计、分析情况上报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公司专业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供电单位配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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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11.3. 工作票的评价

按分级管理、逐级评价的原则,各供电单位、基层所队、班组需组织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票合格率、规范率及违反工作票相关规定等方面。工作票不合格、不规范判据,合格率、规范率计算办法如下:

月合格率=(该月已终结合格票数/该月已终结总票数)×100% 月规范率=(该月已终结规范票数/该月已终结总票数)×100% 合格票=不规范票+规范票

年度工作票合格率、规范率依此类推。 11.4. 印章使用

11.4.1. “合格”印章样式如图3所示。

合 格 图3 “合格”印章样式图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54cm,印章中文字为小四、宋体、粗体、居中。

11.4.2. “不合格” 印章样式如图4所示。

不 合 格 图4 “不合格”印章样式图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54cm,印章中文字为小四、宋体、粗体、居中。

11.4.3. 印章使用红色印泥,盖在票面右上角“盖章处”正上方。 11.5. 工作票的存放

11.5.1. 基层所队、班组以附录H的格式作为封面,统一装订工作票,保存至少三个月,对涉及事故调查的工作票要作为事故资料保存。

11.5.2. 对未统计分析的执行中、已终结、作废的工作票及未执行的工作票应分类放置,不得遗失。 11.6. 工作票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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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 各级供电单位制定配网电气工作票的相应考核办法。

11.6.2.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各供电单位应对配网电气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12.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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