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利克法典》是法兰克人古代习惯法的汇编,约在六世纪克洛维死后编成,它是研究早期法兰克社会制度的重要文献,它所反映的社会状况基本上是法兰克社会封建化的起点,反映了当时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态:农村公社所有制和王室与地主所有。法典规定,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随意迁入其它村庄,如果强制迁入者要处以罚金,这说明当时存在着公社土地所有制。法典把罗马人分为三种:占有土地的罗马人、与国王同桌共餐的罗马人、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前两种显然是罗马的土地所有者。另外,从法典规定的对各种犯罪的罚金来看,它明显保护贵族特权和王权尊严,国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说明法兰克的等级划分和阶级对立已开始。
当时社会的直接生产者除奴隶外,还有大量法兰克自由农民,但他们的地位很不稳定,从六世纪下半叶开始,由于公社土地变为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的自由财产,于是自由民的分化日益加剧,再加上社会动荡、外族入侵,特别是克洛维的子孙们长期混战和苛捐杂税,使许多农民倾家荡产,失掉土地的农民不得不投靠教俗大地主,逐渐失去人身自由,变为农奴。拥有土地的农民为躲避官吏、豪强的勒索,被迫把土地交托给教俗贵族,乞求保护,这被称为“委身式”,农民一旦委身,便失去土地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沦为农奴。 随着自由民经济的逐渐减少和大地产的不断增长,同时由于国王无条件分赠土地,使王室的权力大大削弱,为了加强王权,查理·马特时期实行了采邑制,他把一些贵族与教会的土地没收后,作为采邑封给将领和官吏,采邑的领受者必须服兵役,受封者被称为“封臣”或“附庸”,对封主要承担义务,如不承担义务,封主有权收回采邑,受封者死后,采邑交还给封主,其继承者如果愿继续从前的关系,必须重新履行受封仪式。到九世纪后期,采邑虽然已变成世袭领地,但仍以服兵役为条件。采邑制以土地为纽带建立了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地主阶级内部的联系,领主有责任保护附庸,附庸要宣誓为领主效忠,随时应召为领主作战。后来,国王以下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逐次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封建贵族的等级制度。同时,采邑改革建立了以中小地主为基础的骑兵制度,提高了法兰克国家的政治军事力量,为日后加洛林帝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八世纪末九世纪初,采邑分封遍及法兰克全境,法兰克国家的封建制度基本确立。国王、封建主和教会占有国家的大部分土地,他们通过采邑分封逐渐形成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通过这样的联合直接统治和剥削劳动人民,他们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完全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等特权,称为“特恩权”,国王是最大的封建主,但其权力只限于自己的领地之内。封建主剥削农奴的重要形式是封建庄园,庄园的主人是世俗和教会领主,成员为农奴,庄园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内部所需一切全部自己生产,土地有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之分,农奴在人身上依附领主,主人有权任意处置农奴,农奴的财产死后归主人所有,其后代如要继承,必须缴纳“死手绢”税。由于农奴的处境与奴隶无异,所以他们以逃亡和起义反对封建剥削,这迫使封建主把剥削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三、加洛林帝国的形成、发展和分裂
在法兰克封建化形成的过程中,世俗封建主的权力日益扩大,而从七世纪中期开始,王权大大削弱,朝政大权逐渐落入宫相手中,国王则被称为“懒王”。宫相原为王室财产的总管,这时就成为王国政府的首脑,独揽内政、外交大权。当时宫相由奥斯特拉西亚、纽斯特里亚和勃艮第的大贵族分别推举,各个宫相为了争夺国家的统治权,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直到687年,奥斯特拉西亚宫相赫里斯塔尔·丕平最后获胜,成为全国唯一的宫相.但其它二地的贵族拒不承认,并保持独立,同时外族这时也侵入法兰克,其生存受到严重威胁。715年,丕平的儿子查理·马特担任宫相,他依靠奥斯特拉西亚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组成的军队,镇压了内部反叛,击退了外族的入侵,保卫了法兰克的独立。
741年,查理·马特的儿子矮子丕平继任宫相,并时刻准备登上王位,为了使推翻墨洛温王朝披上合法外衣,就极力寻求教会和教皇的支持。751年,伦巴德人攻陷拜占庭控制的拉文
那总督区,威胁教皇控制的罗马公国。于是丕平利用这个机回取得教皇支持,被选举为国王,这即为加洛林王朝。而教皇主要利用丕平来对付伦巴德人的进攻。756年,丕平远征意大利,迫使伦巴德人把拉文那总督区和潘塔波利斯(五城区)割让给教皇,而他也获得了大量赔款,这件事历史上称为丕平献土,它奠定了中世纪教皇国的基础。
加洛林王朝在矮子丕平之子查理统治时期(768-814年)达到极盛。查理一生进行了五十多次侵略战争,774年,他征服伦巴德王国,把意大利北部并入法兰克。八世纪七十年代末和九世纪初,查理两次进军西班牙,从阿拉伯人手中夺取了厄布罗河以北的土地,建立了“西班牙边区”。后来,查理又吞并了东部巴伐利亚,征服了多瑙河中游的阿瓦尔汗国。经过一系列征服战争,查理把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纳入到自己的版图。八世纪末,加洛林王国的版图仅次于东罗马帝国。
795年,教皇去世,新任教皇罗马人立奥三世,由于与教廷大贵族发生矛盾,受到各种诽谤攻击,并于799年4月被逮捕下狱。但他很快被法兰克使臣救回,800年12月,查理亲自带兵把他送回罗马,这位恢复了地位的教皇抓住一切机会报答查理的恩典,在圣诞节这一天,当查理在教堂作弥撒时,立奥三世突然把一顶金冠戴在他的头上,并宣布他为“罗马人的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后在它的领土上又建立了一个“罗马人帝国”,即查理曼帝国或加洛林帝国(查理之音为“加洛鲁斯”)。
加洛林帝国包括许多不同的民族和部族,除主要成分法兰克人和罗马人外,还有勃艮第人、萨克森人、伦巴德人、巴伐利亚人、巴斯克人等等。这些民族语言复杂,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方式极不一致,各地之间缺乏经济、文化交流,所以加洛林帝国从它建立的那一天起,就是个没有基础的不巩固的帝国。同时,八世纪以来实行的采邑制,虽然曾一度起了加强国家统一的作用,但采邑制本身也隐含着离心力量,随着封建化的深入,更造成王权薄弱,帝国趋于瓦解。另一方面,帝国内部各族人民不断的反抗斗争,则是加洛林帝国迅速破灭的又一重要原因。
查理加冕后,就要求拜占庭帝国承认他的权威,但遭拒绝。于是803年,开始进攻拜占庭在意大利的唯一属地威尼斯,战争进行了十年,812年双方最后妥协,查理放弃对威尼斯的领土要求,拜占庭大使以皇帝之礼拜见了查理,从此加洛林帝国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813年9月查理指定其子路易为皇储,814年死去。 虔诚者路易统治时期(814-840年),加洛林帝国开始因为父子、兄弟相争和贵族叛乱而弄得分崩离析,中央政权名存实亡。817年,路易把帝国分给了三个儿子:罗退尔、丕平、路易,目的是为了防止死后诸子纷争和诸侯叛乱。但事与愿违,刚分不久,三个王国之间就爆发混战。832年,教会主教和修道院长要求路易恢复732年被查理·马特没收的土地,路易不敢得罪教会,就滥用皇室土地分赠教会,因而获得了“虔诚者”的浑号。833年,三个儿子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路易,最后路易成为罗退尔的俘虏,840年死去。838年,路易次子丕平死后,其幼子秃头查理也加入了瓜分领土的斗争。
路易一死,他的三个儿子(罗退耳、日尔曼人路易、秃头查理)就爆发了内战,三方杀得难解难分。842年,三方开始在凡尔登谈判。843年8月正式签订凡尔登条约,根据这个条约,帝国三分,些耳德河和缪斯河以西地区,归秃头查理,称西法兰克王国;莱茵河以东地区归日尔曼路易,称东法兰克王国;介于东西法兰克之间地区,北起北海,南至意大利中部,包括罗尼河流域,归罗退耳领有,并让他继承皇帝的称号。870年8月,日耳曼路易和秃头查理签订了墨尔森条约,瓜分了夹在他们中间的罗退耳的领地。 马克思说:“查理帝国是近代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奠基的先导。”凡尔登条约,则为这三个国家奠定了疆域基础,因此到九世纪后期,东法兰克、西法兰克和罗退耳领有的北意大利,分别发展成为今天的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三个国家。 第二节 西欧封建城市的兴起和十字军东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