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概论教学大纲 下载本文

二、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工伤社会保险的一般形式,了解我国工伤社会保险的历史,熟悉我国现行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

三、主要内容:

第一节 工伤社会保险概述

工伤社会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一种对在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者的遗属提供保障的制度。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因突发性事故而导致的伤残和职业病;二是因工作本身的性质而导致的职业病。

第二节 工伤社会保险范围

了解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方面及受保人范围的各自规定。

第三节 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一)伤残等级评定:工伤鉴定是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的前提条件。

(二)待遇给付:待遇比其他类型的保险优厚;实行“无责任赔偿制”。还包括工伤保险的医疗护理、暂时失能补助金、永久性伤残年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的遗属津贴四种 。

第四节 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

(一)工伤预防:通过立法与职业伤害的安全预防工作相联系。

(二)职业康复:主要针对残疾人使其重新恢复再就业的能力,包括心理和体力上的恢复。

第五节 我国改革前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

(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颁布,主要是单

位保险,包括医疗待遇、残疾待遇、死亡待遇、职业病四种标准。我国工伤保险分短期待遇、长期待遇两种,以长期为主,具有社会保险的属性。

(二)改革前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覆盖范围狭窄; 2、缺乏社会化的基金制度; 3、待遇结构和标准不合理;

4、缺乏科学、统一、规范的劳动鉴定制度; 5、缺乏促进安全生产卫生工作的机制。

第六节 我国新型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

(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96年颁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表明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1、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 2、变企业保险为社会保险;

3、建立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 4、调整了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二)新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工伤鉴定与评残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四项内容。

四、习题:

1、名词解释:工伤社会保险 2、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如何对工作中受伤的职工评残? 4、为何要对建国初的工伤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第十三章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必讲)

一、课时分配:2课时

二、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明白妇女儿童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了解其产生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比较分析中外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理解其保障水平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联系。

三、主要内容:

第一节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概述

(一)妇女儿童社会保障的作用

1、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条件 2、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

3、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对维护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安定有重要的作用

4、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有利于开发和利用女性劳动力资源,使妇女的潜能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到充分发挥

(二)妇女就业保障:妇女就业保障为妇女就业创造了条件,对女性就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助于提高妇女就业率。

(三)妇女生育社会保障:

1、生育社会保障的含义:生育社会保障是指为怀孕和分娩的妇女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

以保证母亲和孩子的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

2、享受的条件:①投保时间和受雇时间都达到规定标准②已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达到规定的最后期限③有居住权且在国内居住时间达到最低限度④不规定具体条件

(四)妇女儿童健康和儿童成长保障

第二节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二)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推行福利国家政策,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作为福利国家制度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得到重视和发展,形成比较完备的体系。

1、强化和规范妇女儿童保障管理 2、增加了妇女儿童保障项目

3、扩大妇女儿童社会保障的规模、提高标准 4、从法律法规上完善妇女儿童社会保障

第三节 我国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

(一)我国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我国现行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 1、妇女的劳动权利保障和女工劳动保护 2、女职工生育社会保险制度 3、儿童健康成长保障

(三)我国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1988年后陆续出台的改革方案有三种 1、生育费用社会统筹 2、生育费用夫妇双方单位分担 3、生育负担税收调节 四、习题:

1、名词解释:生育社会保险、生育基金

2、如何认识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3、简述我国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向。

第十四章 社会优抚制度-----军人社会保障(选讲)

一、课时分配:2课时

二、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把握我国改革前的军人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探索我国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思路。

三、主要内容 :

第一节 社会优抚制度的形成及其发展

(一)社会优抚制度的含义: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和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二)社会优抚事业的形成:中国及世界各国的社会优抚事业,是在军队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的。

(三)现代社会优抚的主要形式: 1、社会保险式的优抚保障; 2、社会救助式的优抚保障; 3、社会福利褒扬性的优抚保障;

第二节 社会优抚的地位与作用

(一)社会优抚的作用:

1、社会优抚事业是国家稳定与发展的保证; 2、社会优抚事业是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3、社会优抚事业是鼓舞士气,焕发民族精神的重要环节; 4、社会优抚事业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

第三节 社会优抚的内容

(一)对象:由各国政府依法认定的,范围有所不同,一般指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的家属。

(二)内容:通过优抚保障设立了死亡抚恤、伤残抚恤、社会优待、退役安置及社会褒扬等内容。

第四节 社会优抚制度的基金来源与运行

(一)基金来源与筹资渠道: 1、国家财政拨款; 2、社会募集统筹; 3、个人投保;

(二)社会抚恤事业费的使用与运行。

第五节 我国社会优抚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了解我国优抚事业的主要成就和优抚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并要把握我国社会优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