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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经济职能的八大表现

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票据的产生,并逐步完善而扩大使用,以适应商品生产和流通的需要,票据的使用,可以扩展业务,避免运用现金时的危险和 麻烦,使货款结算能顺利进行。票据的机能一旦与信用制度结合起来,可以流通转让,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执行货币职能,成为信用货币,以补充货币流通量 不足,或代替货币流通,票据的经济职能是多方面的,各种票据也各有其独特的经济职能。

根据票据的经济职能:在商品交易方面,是商品形态化的中介,是便利再生产的手段;在金融活动方面,是真实货币的化身,资金融通的保证,汇兑金钱的契据,转帐结算的工具。 票据经济职能的具体表现 1.汇兑功能

票据的汇兑功能指票据作为现金与现金中介的功能,即人们在异地支付交易款项时,先将现金转化为票据,然后在异地再将票据转化为现金用于支付的功能。

票据在我国及在世界各地出现的历史说明,最根本和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为了避免现金输送的困难与危险,方便贸易往来而产生的汇款业务和货币兑换业务。在商业交易 中,交易双方往往分处两地或远

居异国,如果以现金支付交易产生的债务,将十分不便,因为货币,特别是金钱货币的携带很不方便,而且途中的强盗或海盗出现将 使商人的现金荡然无存。于是,实践中就出现了商人们在某地给汇款和货币兑换的经营者以一定数量的现金,领取兑付款项的凭证,在到达交易目的地之后,向汇款 和货币兑换经营者开设的分店或代理店出示凭证,领取相等数量的在当地可通用的货币用于支付。 例如,威尼斯商人因购买米兰商人的布匹需要支付 贷款,为支付方便他在威尼斯将自己的货币兑换成票据,携票据到米兰并在米兰的兑换行将票据兑换成米兰货币支付款项。这种隔地兑付款项的凭证可以说是本票的 起源,而在汇款和货币兑换业务发展以后,为了扩大业务,汇款和货币兑换经营者相互之间逐渐建立起业务往来,开始相互接受各地汇款和货币兑换经营者所发的付 款证书,相互代为付款,汇票的形式就逐渐形成了。

可以说,票据的最初功能就是作为隔地输送现金的汇兑作用。无论是在中国唐代和宋代,还是在 12世纪的意大利城邦国家,票据的产生和发展的相似性充分说明票据的汇兑功能是票据使用的直接动因。作为票据原始性功能的汇兑功能,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 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票据可以作为异地支付的工具,这一点以汇票体现得最为显着。当人们需要在异地之间转移金钱时,可以把相应的款项交存当地的银行, 取得以异地银行为付款人的票据,而后再从异地银行提取该款项,现代的国际贸易,几乎绝大多数是在利用票据

的汇兑功能进行国际支付和结算,从而实现减少现金 的往返运送、避免风险、节约费用的目的。但是,由于现代电汇、邮汇业务的发展,票据作为汇兑工具的职能已经有所缩小。 2.支付功能

票据的支付功能指在交易中以货币的支付代替现金的支付。此种功能也是票据的一项最原始、最简单的功能。当票据作为汇兑工具的功能逐渐形成后,在交易中以支付 票据代替现金支付的方式逐渐流行起来。在大量的商品交易活动中,金钱支付的需要经常发生,如果直接以现金进行交付,在需要频繁支付或支付较大数额的情况 下,现金保管、清点交接的工作将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商人们为了方便交易,就在支付时不再由付款人凭票据提取现金,而是直接将票据交给交易对方,这样, 交易对方可以灵活地处理票据,既可以自己去提取现金,又可以拿票据支付自己欠别人的款项,此时,票据的支付就代替了现金的支付。

例如,在上例中,威尼斯商人并不在米兰的兑换行将票据兑换成现金,而是将票据交付给米兰商人任凭其自由处置就显示了票据的支付功能。票据在汇兑工具的基础上发展出支 付工具的功能,尤其是支票的支付功能在当今仍尤为明显,可以说,票据作为商品交换活动中的主要支付手段,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阶 段的表现,人类社会从以物易物的支付到一般等价物即货币的

支付,再从货巾的支付到票据的支付,反映了支付手段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同时也是商品经济从 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 3.流通功能

票据的流通功能指票据代替货币在一系列交易主体之间转让,从而活跃经济的功能。票据作为 支付工具,从一个交易主体之手流转到另一个交易主体之手,这本身在某种意义上显示了其流通性,自从背书转让制度出现以后,票据的流通性就大大加强,持票人 可以将他的票据背书转让给他人,而且在票据到期前,转让的次数没有限制。所以,票据具有较为强大的流通功能。当然,票据的流通并不完全等同于货币的流通, 因为票据的流通不像货币那样具有法定强制性,只有在愿意接受票据的当事人之间,才存在票据的流通。 票据的流通功能比汇兑功能和支付功能出 现得晚,但正是票据的流通功能的出现才使票据的功能有了飞跃性的发展,甚至可以说,票据的作用只有通过其流通性才能表现出来,而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如果 没有票据的流通,也就丧失了票据制度在经济上的作用。可以说,正是票据的流通功能的产生,才使票据成为真正的有价证券。 票据的流通作用,在 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也是极为重要的功能,这一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背书转让实现的。接受票据支付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如有新的支付需要,就可以将所有的票据 经背书后转让给第三人,从而使一张票据实现多次支付,最终实现票据的流通。而

且,由于背书人对转让的票据有担保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上的背书次数越多,票 据的流通力越强,其信用价值也越高。目前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票据被广泛地运用来代替现金作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而现金结算只占一小部分。同时,利用 票据的流通功能可以进行多次商品交易,从而达到节约商品流通中的货币资金、促进货币周转速度加快的作用。 4.信用功能

票据的信用功能指当票据出票人或者背书转让人出票或背书转让时,已经得到基于一定票据基础关系而由对方给付的相应对价,如货物、劳务等支出,但出票人或背书人仍 可以通过在票据上记载将来的某一时间为付款日,从而在事实上获得了相应期限内的对方给付对价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市场交易中,最初是交易和付款同时进行, 称为现货交易。现货交易不存在付款人将来能否支付价款的问题,所以也不存在收款人对付款人支付货款的信任问题,即付款信用问题。后来的交易,交易与付款并 不同时进行,而是在交易之后的一定期日再予以付款,接受将来付款的交易人,是基于对付款人的信任而同意期后支付的,这种交易也就存在信用问题。票据,特别 是远期票据,是代替将来货币支付的一种工具,本身表现了收款人对付款人的信任和付款人的信用,所以具有信用职能。

与票据的汇兑功能、支付功 能和流通功能相比,票据的信用功能的形成是相当晚的,但它一经形成,就立刻成为票据的最主要的功

能,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甚至被称 为票据的生命。可以说票据的汇兑功能克服了金钱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而票据的信用功能足以克服金钱支付在时间上的障碍。

票据的信用功能在远 期票据上表现得特别明显。远期票据如汇票、本票实际是商业债权合同与到期委托支付凭证的统一,买卖双方在商业交易中采用远期票据作为信用交易,原来掩盖在 应收、应付会计账簿上的挂账信用就转化为外在的社会化的票据信用,债务人到期就必须无条件的支付,否则不但要承担票据责任,还要承担商事责任、行政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敦促交易方中的债务人诚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维护自己在经济活动中的商业信用。即期票据如支票,一般不具有信用工具的功 能,但在现代票据实践中,使用支票的人,不把实际签发支票的日期填为出票日,而是把将来的某一日填为出票日,在票载出票日未届至之日予以流通,这种支票也称为远期支票,远期支票也具有信用功能。

票据的信用作用还表现在票据贴现和以票据担保债务上。在票据贴现方面,票据持有人如在票据到期日之 前急需现款,可以持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从票据金额中扣除未到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并将剩余金额交付持票人。持票人通过票据贴现使未来的可用资金变成了实际的可用资金,而银行之所以付款,也是基于对无瑕疵票据中票据义务人信用的信赖。在票据担保债务方面,当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时,为了使债权入相信自己的偿债能力,债务人可以签发本票并请求具有

资力或信用的人在本票上背书,或者签发汇票请求具有资力或信用的人在汇票上承兑,这样都使票据的付款得到了保障,也 就是增加;了债务人的信用。

票据的流通性使票据的信用功能从交易当事人之间走向整个社会信用,进一步扩展了票据作为信用工具的功能。今天,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情况下,票据的汇兑功能、支付功能受到一定影响,但票据的信用功能却不会受到太大冲击。 5.结算功能

票据的结算功能指在商品交换中,各有关当事人之间相互欠款或存在相互支付关系时,可以利用票据行使货币的给付功能,即通过票据交换收付相抵,冲减和抵消相互 债务。例如,甲商人向乙商人购买货物,甲向乙签发了票据,而此前乙签发的以丙为受款人的票据经过数次背书转至甲的手中,甲、乙就可以利用票据结算。无论是 票据结算,还是票据转账结算,或者票据交换结算,都是将票据用作结算工具。可以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结算的票据,既可以是相互签发的票据也可以是因背书转让而 从他人手中取得的对方签发的票据。利用票据进行结算,尤其是复杂、长期往来多次多项的结算,不仅手续简便,而且保证了交易安全,因此票据的结算功能虽然出 现得相对晚,却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

目前,世界各国为了方便票据结算都广泛地实行票据交换制度,不仅在同一城市内设立票据交换中心,而且 在异地之间实行票据联网,用票据进行结算,国际间为方便经济贸易往来,在各经贸中心设立票据交换中心,利用票据进行国际间的结算,同时票据买卖市场也随之 建立用来供不同币制国家间的票据结算,因此,票据结算已成为现代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内容。 6.融资功能

票据的另一个新的功能 是用来作为融资的工具。利用票据融资就是利用票据调度资金,它是通过对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实现的。在票据所载付款日期到来之前,持票人 因资金困难或其他原因将票据卖给买卖票据的经营者,该经营者再将票据卖给需要票据的人,从中获取买卖差价。即使经营者不将票据再行卖出,他也可以在到期日 获得付款。由于有获利的可能,买卖票据的业务就发展起来,称为票据贴现。

在我国,银行经营贴现业务的目的主要是向需要资金的企业提供资金, 但在国际贴现业务中,贴现对于双方来说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获得资金和获利。持有未到期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所载付款日期到来之前极有可能发生资金调动困难的情 况,因此,持票人经常寻求将手中未到期的票据以买卖方式转让于他人;而对于收买人来说,收买未到期的票据,再将该票据卖给需要用票据进行支付或结算的人, 就可以从买卖票据的差价中获利,即使不能获利,也可能在到期日取得

票据记载金额的付款。由于有获利的可能,现代票据市场一方面买卖到期票据,另一方面买卖 未到期票据即对票据进行贴现,票据贴现解决了资金流转中的困难,因而具有融资的功能。票据贴现制度出现以后,票据的融资功能日益显现起来,贴现业务也成为 金融机构一项重要的业务。 7.节约货币功能

票据具有支付工具和结算工具的职能,在行使这两种职能的同时,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货 币使用量自然减少。不仅如此,票据的流通性更加强了其节约货币的职能,由于票据的每次转让都会节约一笔货币,而且在到期日前,票据的转让次数是无限制的, 所以,节约货币的职能随转让次数的增加而增加。票据流通次数越多,其流通价值越大,替代货币的作用越大,因此,有人将票据称为“商人的货币”。 8.经济调节职能

票据的经济调节职能是在融资功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融资功能,使得中央银行能够通过贴现率和贴现政策影响现实经济中的货币流量,从而以金融手段调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