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含条文说明) 下载本文

灰场。

若利用前期工程已建成的灰场时,首先应说明已建灰场是否满足当前环保要求及治理措施方案,应简述前期工程灰渣量、灰场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说明灰场现有剩余库容及本工程投产时剩余库容,说明现有灰场贮存全厂灰渣及脱硫副产品弃物时的贮存年限。

应说明拟选灰场的用地类型、拆迁量以及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有无文物及军事设施等情况,并应取得相关具有管理权限部门的批复文件。

4.5.6 地震、地质及岩土工程:对厂址的地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方面的区域地质背景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厂址区域地质构造发育程度,查明厂址是否存在活动断裂,以及危害厂址的不良地质现象,对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并提出防治的初步意见。对可能影响厂址稳定的地质问题进行研究和预测,对于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提出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意见。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GB 18306的规定,确定厂址的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对于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等特殊的工程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厂址区域的地震动参数应采用地震主管部门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

当地震基本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时,对有断裂问题的厂址进行实地调查和专门研究,分析断裂的活动性,对厂址稳定性做出评价。

根据土层的剪切波速试验资料,确定厂址的建筑场地类别。当厂址地震基本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地基土为饱和粉土或砂土时,应进行地震液化判别。

初步查明厂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厂区的地层成因、时代和主要地层的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其变化规律等,提出主要建(构)筑物地基方案建议。

厂址有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时应查明压覆矿产类别、储量、深度、开采价值及其影响,有压覆文物、古墓等情况时,应探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5.7 厂址比较与推荐意见:应根据建厂的基本条件和电力系统的要求,对2个及以上厂址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并提出推荐厂址的意见和规划容量的建议。

4.6 工程设想

4.6.1 全厂总体规划及厂区总平面规划:

1 全厂总体规划:应对厂址进行厂区位置方案论证,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规划容量及本期建设规模的全厂总体规划,包括用地范围,需使用的水域和岸线,防排洪规划,铁路专用线、进厂及运灰道路的引接及路径,专用码头、水源地、贮灰渣场、施工区和施工单位生活区的规划布置,取排水管沟和灰渣管的走向,出线走廊,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等,提出全厂用地、拆迁工程量、土石方工程量以及铁路专用线、公路和循环水取排水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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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等厂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 厂区总平面规划:对拟推荐的厂址方案,应进行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提出推荐意见。内容应包括主厂房区方位及固定端朝向、出线方向、冷却设施、配电装置、输煤系统、生产辅助及附属建筑、综合管理及公共福利建筑等各区域的平面布置规划,铁路专用线、进厂道路的引入方位,运灰道路或除灰、渣管线的路径,以及主要管沟(循环水进排水)走廊规划布置等;提出厂区总平面规划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3 厂区竖向规划:应根据厂址区域防洪排涝标准,并结合厂区自然地形条件,提出厂区竖向设计方案。对位于山区或丘陵地带以及自然地形条件比较复杂的电厂,应提出降低土石方工程量的措施;必要时应结合主厂房等主要生产建(构)筑物的地基处理方案,对土石方工程量及用地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4.6.2 装机方案: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系统要求、厂址条件及大件运输条件,对装机方案及扩建规模进行论证,提出装机方案推荐意见,必要时提出机组选型报告。

当为供热机组时,应根据核实后的设计热负荷及其热负荷特性,论证所选机组型式及其供热参数的合理性。应对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年平均热电比等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说明。

4.6.3 主机技术条件:为满足招标要求,应对主设备主要技术条件进行论证,并提出推荐意见。主要内容有:

1 燃煤机组

——锅炉型式、锅炉水循环方式、热力参数、燃烧方式及制粉系统、排渣方式、点火方式、炉架结构材料、封闭型式及锅炉的最低效率、对锅炉NOx排放要求、最低稳燃负荷的要求。

当烟气脱硝不与工程项目同步建设时,应说明烟气脱硝装置的预留方案,并要求锅炉厂设计时应预留烟气脱硝装置的建设条件。

当采用节油点火装置方案时,应将其纳入锅炉供货范围,以便在锅炉设计中统一考虑。 ——汽机结构型式(高中压是否合缸、缸数及排汽数)、热力参数(如单或双背压、进汽及背压参数)、汽轮机的最高热耗值、给水泵驱动方式(电动或汽动)、凝汽器管材等。当为供热机组时,尚应有机组抽汽方式、抽汽参数与供热量等内容。

——发电机的冷却方式、与汽轮机容量配合选择的原则、按系统要求应具有的短路比、进相、调峰与短时失磁异步运行能力以及励磁系统的选型等。

——随主设备配套提供的热工自动化系统或仪表的范围、规模和主要技术要求。 2 对燃气机组,尚应进行如下论证:

——是否联合循环、联合循环机组采用单轴还是多轴机组型式; ——燃烧初温等级、燃机出力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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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热锅炉炉型,单压、双压或三压,有无再热,有无补燃; ——燃机、余热锅炉、汽机参数匹配的环境条件。

4.6.4 热力系统:应拟定原则性热力系统并对系统做相应的描述。提出主要设备选择意见。 4.6.5 燃烧制粉系统:应根据煤质条件对系统方案进行论证,拟定燃烧制粉系统,提出主要设备选择意见。 4.6.6 电气部分:

1 主变压器:根据厂址条件及大件运输条件,对600MW及以上机组主变压器型式选择提出推荐意见。

2 电气主接线:根据电厂接入系统方案,综合本期工程和规划容量,对电气主接线方案提出推荐意见。对装设发电机出口断路器的设计方案应有论证。

3 对高压起动/备用电源引接设计方案提出推荐意见。

4 提出高压厂用电接线方案的原则性意见,对600MW及以上空冷机组以及1000MW机组,还应提出高压厂用电电压等级的选择意见。

5 结合厂用电接线设计方案,对各工艺系统负荷供电设计方案提出意见。

6 结合厂区总平面规划布置,对电气构筑物布置、高压配电装置型式以及网络继电器室等的设计方案和规模提出意见。

7 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老厂)已有设备(施),对扩建或改造设计方案提出意见。 4.6.7 燃料输送系统:对燃煤电厂,根据本期建设规模和规划容量、燃料种类、耗煤量、厂外来煤方式、机组型式、制粉系统的条件,拟定卸煤、贮煤和运煤系统的主要设计原则,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及主要设备选择意见。扩建电厂应简述原有运煤系统的主要设备规范及实际运行情况;对利用原有运煤设施进行改造的电厂,应说明改造内容并简述施工过渡措施。

对燃用其他燃料品质的电厂,可参照上述原则。

4.6.8 除灰渣系统:根据灰场、灰(渣)综合利用条件及环保要求,拟定原则性除灰、渣系统方案及主要设备选择意见。 4.6.9 化学部分:

1 应根据原水水质资料,拟定原则性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方案。 2 根据机组参数和冷却方式,提出原则性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方案。

3 提出循环冷却水处理方案。对循环供水电厂,根据水源条件,提出原则性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处理方案。

4 根据循环冷却水质,提出凝汽器选材意见。 5 提出原则性工业废水处理方案。

6 对氢冷发电机组,根据外购氢气条件,确定供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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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0 热工自动化部分:

1 应提出拟采用的主要控制方式和控制水平,全厂热工自动化系统规划方案。 2 应说明管理信息系统MIS(含基建)、监控信息系统SIS的设想。 3 对拟采用的编码系统进行说明。

4.6.11 主厂房布置:应对主厂房主要设计尺寸及主辅机设备布置提出建议,并对不同的布置格局进行比较和做必要的说明。 4.6.12 建筑结构部分:

1 应说明主厂房等主要生产建(构)筑物的布置、结构选型及选材,必要时应进行主厂房结构选型的专题论证。对于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的工程,应根据工艺系统和环保的要求,说明拟选用的烟囱内衬结构型式,必要时进行专题论证。

2 应根据工程地质勘测报告,提出各主要生产建(构)筑物所采用的地基、基础方案。当采用人工地基时,应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提出初步推荐方案。对辅助及附属建(构)筑物地基与基础的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初步的推荐方案。如建(构)筑物基础下遇有溶洞、古墓等复杂地基,应提出处理方案。

3 应简要说明生产附属以及厂前公共设施建筑面积。

4.6.13 供排水系统及冷却设施:应比较并拟定供水系统方案,说明冷却方式、冷却水量及补充水量。应对供水系统进行初步优化并根据优化成果,提出初步的设计冷却水温、冷却倍率、循环水总管管径、凝汽器面积等的推荐意见。提出主要设备选择意见,说明供、排水管道的走向。初步拟定采取的各项节水措施,进行初步的全厂水量平衡设计,提出电厂耗水指标。应提出水工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方案及地基处理方案。

对采用直流供水系统的电厂,应说明泵房及取、排水口位置,初步拟定取、排水型式及规模。

对采用循环供水系统的电厂,应说明冷却塔面积的推荐意见,说明取水口位置,初步拟定取水型式及规模,说明补给水管管径、根数、材质、长度、厂内蓄水池容积及净化设施处理规模。

对采用空冷系统的电厂,应对直接空冷系统(含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和间接空冷系统(表面式凝汽器和混合式凝汽器)进行初步优化,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提出配置方案及推荐意见;应提出设备招标主要原则。对辅机循环冷却水系统进行初步优化,并提出配置方案及推荐意见。

4.6.14 贮灰渣(含脱硫副产品)场:

1 应对灰场贮存方式(干、水灰场)提出推荐意见;应进行灰场方案设计,提出初期和后期灰场统一规划、分期分块使用、灰渣和脱硫副产品隔离堆放措施;对灰坝型式、灰坝(堤)结构、坝基处理、灰场区域防渗及防排洪工程措施等进行研究和比较,提出推荐方案。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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