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工程招标文件(一)11 - 图文 下载本文

广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项 目: 吉安师范附属思源学校教学楼工程 招 标 单 位:广西省吉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章) 法定代表人: 胡 梁 (章) 联 系 人: 肖 主 任 电 话: 13687962383

编 制 时 间: 二O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广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建筑面积 承包方式 工期要求 吉安师范附属思源学校教学楼工程 电子标书 项目编号 LL2010-06

阳明西路以南、宜家公园以西、阳明花园以北、正丙角与阳明西路东南角。 设计单位 吉市发改招核字[2010]111 号 总建筑面积11806㎡。 包工包料 施工总工期为 330 日历天 工程总投资 结构类型 及层数 质量要求 工程取费类别 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约1300万元 四层(局部二层)/框架 合格工程 一类工程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投标单位与建造业资质。 投标保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师资质等级要求 2、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 金数额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发布招标公告时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在广西省招标投标网、获取招标文件时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投标间及方式 人可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方式 业主组织踏勘 (费用自理) 地点 阳明西路以南、宜家公园以西、阳明花园以北、正丙角与阳明西路东南角。 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lichangmaoylyy@163.com )或无记名传真方式(传真号:0796-8221875)提出疑问。 招标答疑方式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0年8 月10 日 下午5:00 3、招标人将于2010年8 月11 日在指定网站(广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结果。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标书(含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 壹 张,副本 壹 张。 纸质标书:技术标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商务标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1、受理单位:吉安庐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2010年8 月 18 日 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 3、受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四楼) 开 标 会 资金来源 其 他 时 2010年 8 月18 日 间 上午9:00 政府投资 地 广西省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3楼点 会议室 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到位 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费1000元(含电子标书软件使用费200元),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 1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4420m2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平整 ; (3)施工用水、电 已通 ; (4)有关勘探资料 已勘探 ;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 已审查 ;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 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含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

(4)外省进赣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广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于2010年 8 月 11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www.jajszbtb.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btb.ja.jx.cn)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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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7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

(www.jajszbtb.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btb.ja.jx.cn)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广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 标 报 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 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若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广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吉安市建筑市场价格:

①土建部分可参考: 2004年版《广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②安装部分可参考: 2004年版《广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④取费部分可参考: 2004年《广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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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装饰装修部分可参考:2004年版《广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