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图文 下载本文

的总纲,是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公司和子(分)公司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子(分)公司应急预案。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子(分)公司分别制定。具体包括:各子(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预案。

(4)现场应急预案。各基层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针对特定的环境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预演、实施的经验教训,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网络见附件3。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升能力;监督检查,措施到位。 2 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英文简称:CGGC)控股上市公司,股票(葛洲坝:600068)先后入选沪深300指数、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上市央企50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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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中央企业综合指数、中证中央企业 100指数和上证180指数等指数样本股。

国务院国资委核定公司的三大主业是: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研究勘察设计及服务、水电投资建设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围绕三大主业,公司形成建筑、投资、房地产、水泥、民爆、机械制造、金融、环保和旅游九大业务板块,成为集建筑施工和投资运营为一体,多板块紧密相连、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公司。 2.2风险辨识

根据国家和上级突发事件分类办法,公司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四类。 2.2.1自然灾害

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遍布全国各地及境外,受当地复杂地形地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可能受到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威胁,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2.2事故灾难

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公路运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行业,可能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2.2.3公共卫生事件

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遍布全国各地及境外,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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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医疗卫生条件差异较大,生活设施简陋,员工来源广泛,流动性较大,可能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2.2.4社会安全事件

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遍布全国各地及境外,可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金融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刑事案件、涉外事件、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 2.3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国家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务院相关部委和上级部门的规定进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在各专项预案中明确。 3 组织体系 3.1 领导机构

3.1.1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

公司设安全质量环保及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应急委”),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公司应急委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其他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公司应急委组成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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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贯彻执行国务院、地方政府和上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编制、审定、批准公司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决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公司和各子(分)公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当突发事件超出公司应对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当地政府和上级支持;

(5)承担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3.1.2 专项应急指挥部

经公司应急委批准设立的各类专项应急指挥部,是公司应急委处置专项突发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承担相关日常工作,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主责部门。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指挥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分工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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