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基层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系统建设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8)存储介质(含磁盘、磁带、光盘和优盘)的管理应遵循: ①因工作原因需使用外来介质,应首先进行病毒检查。 ②存储介质上粘贴统一标识,注明编号、部门、责任人。 ③存储介质如有损坏或其他原因更换下来的,需交回处理。 9)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

①安全设备每月详细检查一次,记录并分析相关日志,对可疑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②关键安全设备媒体必需进行日常巡检; ③当设备的配置更改时,应做好配置的备份工作;

④安全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通知系统集成商或有关单位进行故障排除,应填写操作记录和技术文档。

10)设备相应责任人负责:

①建立详细的运行日志记录、备份制度;

②负责设备的使用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运行起止时间、累计运行时数及运行状况等。

③负责进行设备的日常清洗及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保障设备处于最佳状况;

④一旦设备出现故障,责任人应立即如实填写故障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⑤设备责任人应保证设备在其出厂标称的使用环境(如温度、湿度、电压、电磁干扰、粉尘度等)下工作;

11)及时关注下发的各类信息安全通告,关注最新的病毒防治信息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相应设备参数配置;

12)安全管理员应界定重要设备,对重要设备的配置技术文档应考虑双份以上的备份,并存放一份于异地。

第四十一条 投产后的监控与跟踪

项目投产后还应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控和跟踪,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1)应对系统关键安全性能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控,了解其变化的原因; 2)对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急、处理、恢复、总结进行全程跟踪,并编写详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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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控新增的安全部件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4)跟踪安全有关部件的拆除处理情况,并监控随后系统安全性的变化; 5)对新发现的对系统安全的攻击进行监控,记录其发生的频率以及对系统的影响;

6)监控系统所受威胁的变化,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7)监控并跟踪安全部件的备份情况;

8)监控运行程序的变化,并记录这些变化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9)监控系统物理环境的变化情况,并记录这些变化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10)监控安全配置的变化情况,并记录这些变化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11)对于上述所有监控和跟踪内容,如果对系统安全有不良影响处,都应在系统设计、配置、运行管理上做相应改进,以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 等级测评

1)系统进入运行过程后,三级的系统每年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一次等级测评,二级的系统由自已每年测评一次,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及时整改;

2)系统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系统进行等级测评,发现级别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级别并进行安全改造,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及时整改;

3)测评机构要选择具有国家相关技术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单位; 4)系统的等级测评由信息部负责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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