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OU车辆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传送TO: 主题: 备送: 备案文号: 制拟日期: 总经理意见: 公司全体员工 制拟FROM: 总经办 车辆管理制度(共4页,本页为首页) 总经理室 EGOU-ZD[2010]第007号 2010-3-14 总经办意见: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车辆管理,合理利用车辆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杭州凌志服饰有限公司。

第三条:车辆说明及使用原则

1.公司对车辆的管理只限属于公司所有的车辆。

2.公司目前的车辆分专用车辆和公务车辆两种类型;专用车辆是公司配给公司相关领导的使用的,专车专用;公务车辆是公司用于日常接待和公务的车辆,公车公用。

3.公务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公务活动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内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4.派车顺序是:一般出车使用公务车辆,专用车辆保证公司领导使用;接待重要客户或参加重要商务活动,使用部门可以申请使用专用车辆。

5.出差外地或外地考察,在人数不满3人(不含司机)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使用公司车辆;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6.用车时间跨度达2天(含2天)以上的,一般不允许使用公司车辆。

第二章 管理责任

1

第一条: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维护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总经办(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日常用车的审批,总经办负责车辆的派发及日常调度工作;物流车辆的使用和派发,由物流部经理安排,接受总经办的调度和监督,日常维护和保养由物流部自主负责。

第三条: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合作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公司车辆,须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对车辆驾驶要求、行车规则的具体规定和培训工作,保证公司的车辆的规范使用和按要求行使。

第五条: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的日常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随车妥善保管,其他资料统由办公室保管。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车辆的停放、卫生、油耗及使用状况检查和跟进,并做好车辆使用费用的日常统计和审核工作。

第三章 车辆使用规定

第一条:使用车辆必须有经总经办批准或许可的《出车申请单》,除专车专用外,其他部门或工作人员用车皆须向总经办申请。

第二条:日常出车,以办公室的通知为准;无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严禁出车。擅自使用的,一经查出,用车人每次罚款200元,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擅自用车达3次的,对驾驶员给予辞退处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的钥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配发给驾驶员的钥匙,由驾驶员专用;驾驶员未经行政人事经理同意,擅自将钥匙转让他人使用的,每次处罚驾驶员500元;如因此而产生各种事故或造成损失的,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第四条:驾驶员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因违反交通规则和道路行驶规定或因酒后驾车、违规停车等而产生的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2

第五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驾驶员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和保养;擅自维修或保养,公司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第六条: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严禁随意变更维修单位;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公司不予任何维修费用的报销。

第七条:公司车辆必须定点停放,未经许可,严禁擅自停放;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车辆停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在非出车时间,车辆不在固定位置,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如因车辆不定点存放,而产生的车辆失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经常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办公室申请检修和保养;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基本状况,确保无故障出车,保证出车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车内卫生,在例行检查中,如发现车内脏乱,如有烟蒂、泥土、碎纸片、食物残渣、积水或污渍,每次处罚驾驶员10元;车外卫生,实行定点清洁,每月允许洗车2次,特殊情况的必须报总经办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公司车辆一般只限于公务使用。非公务使用,在下列情况下,经总经办批准,可以使用公司车辆。

1.员工上班期间,因发生急性病状或受到突发伤害,可使用公司车辆送至医院救治。 2.公司组织集体活动,可以使用公司车辆。

3.以及员工在上班期间,遇到其他突发、紧急、重大的特殊情况。

第十一条:驾驶员上班时间应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

第十二条:接送车辆的驾驶员应按时接送员工,员工也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因驾驶员出车原因,造成员工迟到,处罚驾驶元100元/次;员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接送车辆过时不候;因道路堵车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员工迟到的,驾驶员、乘车员工免于处罚。

第十三条:出车过程中,非我方原因产生的各种事故,由驾驶员在请示行政人事经理后全权处理;办公室应协助处理相关善后事宜,并及时向总经办报告。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费用

1.行车过程中的过路、过桥、停车费用凭票结算。

3

2.加油费用,不同车辆公司按不同的耗油系数比(即公里的标准耗油量)核算,具体执行标准由办公室适时确定;公司不允许现金加油,本地加油定点执行。

3.办公室应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对于超出执行标准以外的油耗,驾驶员必须向办公室如实说明事由,不能说明具体情况的,公司不予报销超出标准的加油费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修改和解释,并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条:附件

1.附件一:《出车申请单》

出车申请单

填写时间: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职务 预计用车起止时间 用车事由及人数 行车路线 申请部门 经理意见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审批意见 以下内容由驾驶员据实填写 出车前车况 起始里程 用车人确认 出车时间 回司里程 回司时间 实际行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