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ERP 基础设置要点介绍 - 图文 下载本文

其中的“事件分类选项”及其相关设置是系统最基础、最复杂也是最抽象的过程,包括了复杂的用户预定义工作,诸如会计事件分类(Event Class)与会计事件类型(Event Type)组合定义、日记账行定义、日记账行类型定义等等。每个子分类帐应用产品的系统事务处理默认是基于主要分类帐的“代码组合”及其账户生成器规则,当子分类帐应用产品系统启动“向GL传送日记账”流程时,对于每个会计事件分类的“分类—类型”组合,流程将按照“子分类帐会计方法”中所包含的日记账行类型之“条件”与“账户推导规则”生成相应的“帐户代码”(CCID)及日记账行。不同的分类帐如主辅分类帐,生成的CCID可能不同,而这正是“多账簿”功能所需要的。有关“子分类帐会计方法”设置的详细过程需参照ORACLE相关文档。如下图16所示仅是其中的定义界面之一:

对于EBS R12来说,即使不使用辅助分类帐也要为“主要分类帐”添加“子分类帐会计方法”,它可以使ORACLE预置默认的,也可以使用户修改后自定义的。实际上对于EBS R11来说,安装时相当于ORACLE为所有的SOB直接预置了子分类帐会计方法,系统将复杂的子分类帐会计方法定义向用户屏蔽了,用户无法修改调整。

复杂的“子分类帐会计方法”定义是EBS R12为实现“多账簿”功能而必须付出的代价。所幸的是它只对GL模块的使用有一定影响,对各相关应用模块的用户使用并无直接影响,从R11到R12,“多账簿”功能只相当于多调用了一个“服务”,EBS系统升级与使用保持了良好的继承性。

在EBS的总账GL模块中,由于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基于“账户代码”的日记账(会计分录)的数据信息,来自各业务模块的有关不同公司的会计数据的“组织属性”实际上通过账户代码中的不同公司段值已经得到体现,与各来源业务模块(子分类帐应用产品)中的相关“(业务)组织属性”设置无关。故总账模块与其它业务模块比较,总账模块无需再作所谓“组织”的划分,可说是“无组织”的。

总账系统用户一般来说可以处理所有公司的会计数据(除非作弹性域段值的安全性设置)。如果一定要说总账GL也有类似业务组织属性划分的话,那么这个“组织实体”就是帐套或分类帐,系统将使用类似业务模块的“组织接入”配置文件(如“MO:业务实体”)的“帐套接入”配置文件(例如R11的“GL 帐套名”或R12的“GL:数据访问权限集”、 “GL 分类帐名称”等),来分隔用户的工作权限。

有关“帐套接入”配置文件的使用有下述注意事项。对于配置文件“GL 帐套名”, R11中该参数的LOV由系统基于创建的SOB名自动创建,一旦为其赋值后,用户登录时系统自动定位于已指定SOB。由于GL模块与OU无关,所以进入GL后,数据的区隔主要基于这个参数,但这个参数并不限制某些需要跨SOB功能如FSG对数据的访问。如下图17所示:

对于配置文件“GL 分类帐名称”, 该参数只在R12中有,类似R11中的“GL帐套名”,但作用与R11大不相同,其LOV为分类帐名的集合(创建时自动添加),只表示当前用户所进入的该“分类帐”同时还需要

用到子分类帐产品诸如AP/AR等等。如下图18所示(而当前用户所能够进入的分类帐则是由“GL:数据访问权限集”控制):

对于配置文件“GL:数据访问权限集”, 该参数只在R12中才有,必须设置(有值),否则系统会报错。但是系统给出了特别控制机制,即在每当修改设置“GL 分类帐名称”时,系统会同时自动修改“GL:数据访问权限集”的值,使之与“GL 分类帐名称”的值一致。如果是先设置“GL 分类帐名称”,后修改了“GL:数据访问权限集”的默认值,则系统在进入日记账的FORM时,如果后者的值不包含前者的值,则前者的设置被无效,但系统无法使用相关子分类帐产品。如果后者的值包含前者的值,则前者的值代表该分类帐还需要使用相关子分类帐产品。如下图19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