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郭庄井 防治水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节 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为了保证井下连队重大水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连队重大水灾事故造成的职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引用标准/文件 2.1《安全生产法》 2.2《煤矿安全规程》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矿井下各生产工作地点、运输工作场所。 4、危险程度分析

我矿是以煤炭生产为主的大型企业,水灾事故是连队煤炭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水灾事故主要是在煤矿井下探放水、开拓、掘进、采煤等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一般分为岩(煤)层含水层出水、老窑区积水突出、地表(河水、洪水)渗入、上水平积水渗入、小窑透水或通过导水构造导入等几种类型。主要是因探放水工作失误、地表塌陷不实、小煤窑滥采乱挖、越层越界开采等造成。

5、水灾事故预兆

5.1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5.2 探水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异常时。

5.3 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有时可听到水的“嘶嘶”声。

5.4 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 5.5 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板鼓起。 6、工作原则

6.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6.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6.3保护环境优先

7、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7.1、值班矿长、生产系统值班科长、后勤值班科长、调度值班主任、生产系统所有单位、后勤相关科室。

7.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7.2.1我矿成立重大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总 指 挥:刘 翠

副总指挥:张志明、郭建民、张海昌

成 员: 安全科、 生产科、 通风科、 机电科、 供 应科、工会、保卫科、矿办公室负责人

7.2.2职责 7.2.2.1指挥部职责

重大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援;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运输连队的应急救援演练。

应急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其职责是: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工作:负责指挥、调度各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参加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发布启动或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信息;开设现场指挥机构;向当地政府或消防救护队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帮助的具体事宜。

7.2.2.2成员职责:

生产科:负责提供连队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协助事故单位生产部门制定方案和技术指导工作。

安全科: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调度室:负责按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紧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总指挥命令负责向临近矿山救护队求救联络。

供应科:负责保障事故连队应急救援所需材料和设备。 机电科:负责抢险救灾设备、材料及配备的储备,负责为事故连队提供排水设施及配件。

通风科:负责连队通风工作,协助矿通风部门为抢救事故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矿医疗室: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 保卫科: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7.2.3现场指挥部:

7.2.3.1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抢救工作。

7.2.3.2我矿各专业组协助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由生产矿长担任,其职责是:

全权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抢救援工作情况;保证现场抢救行动与指挥部的指挥和各保障系统的工作协调;进行事故的现场评估,并提出抢险救援的相关方案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确定抢险救援方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的总结。

8、预防与预警 8.1危险源监控

针对水患灾难与透水风险因素要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打钻放水时必须制定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标明钻孔位置、方位、角度及超前距离;在施工和打钻过程中,发现有透水预兆时要立即停止动作,但不得拔出钻杆,情况危急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