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会计制度》操作实务详解 - 图文 下载本文

贷:待偿债净资产

2302 应付政府补贴款

?本科目核算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给政

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

?

本科目应当按照应支付的政府补贴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应付政府补

贴款应当在规定发放政府补贴的时间确认。

?应付政府补贴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应付政府补贴时,按照规定计算出的应付政府补贴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应付政府补贴款 2、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政府补贴款 贷:银行存款

2305 其他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除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

付政府补贴款、应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存款项,如收取的押金、保证金、未纳入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转拨资金、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类别以及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其他各项应付及暂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其他各项应付及暂存款项时做相反分录。

3、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经批准核销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收入

2401 长期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

款项,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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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付款的类别及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应付款应当按照以下条件确认:因购买物资、服务等发生的,

应当在收到所购物资或服务时确认,因其他原因发生的,应当在承担付款义务时确认。

1、发生长期应付款时,按照应付未付的金额: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2、偿付长期应付款时,做相反分录,同时: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3、无法偿付或豁免偿还的长期应付款,跟偿还一样消账。

2901 受托代理负债

?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取得受托管理资产时形成的负债。

?应当按照委托人等进行明细核算;属于指定转赠物资和资金的,还

应当按照指定受赠人进行明细核算。

?本负债应当在行政单位收到受托资产并产生受托代理义务时确认。 ? 1、收到受托物资时: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2、支付由本单位承担的与受托物资相关的运输等费用时: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3、将受托物资归还委托人或转赠指定的接收人时: 借:受托代理负责 贷:受托代理资产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尚未清偿的受托代理负债。

3001 财政拨款结转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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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

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还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财政拨款结转变动原因,设置“收支

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剩余结转”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1、结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借: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项目支出拨款及其明细 贷:财政拨款结转 借:财政拨款结转

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及其明细

?其他调账业务:

1、调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1)调增财政拨款结转的: 借:有关科目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2)调减财政拨款结转的:

借: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贷:有关科目

2、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 3、上缴财政拨款结转业务处理跟2相反。

4、项目资金结余(财政拨款结余)和经费收支结余(财政拨款结转)经批准互相调整时:

借:财政拨款结余—单位内部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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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财政拨款结转—同上(项目结余转入经费结余) 或 借: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余 (经费结余转入项目结余)

?5、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年末收支转账后,将本科目所属“收

支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转”明细科目;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转”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借: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

调入、单位内部调剂等

贷:财政拨款结转—剩余结转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额。

3002 财政拨款结余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本科目应当按照具体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的项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

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还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财政拨款结余变动原因,设置“结

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剩余结余”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拨款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将完成项目的结转资金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年末,对财政拨款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本科目:

借: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余

(经费结余转入项目结余) 2、调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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