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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页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 第2 页 共 6 页 第1版 第0次修订 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日 基本参数等信息。

2.2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2.2.1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捡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 2.2.2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2.2.3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2.2.4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5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 2.2.6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2.2.7按灭火器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及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2.2.8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出厂检验检验合格贴上维修合格证方能出厂 2.2.9整理维修记录。

2.3对贮气瓶式灭火器进行维修时,贮气瓶不管使用与否,都应释放完驱动气体,对贮气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清洗、干燥、更换密封件、按规定充装驱动气体,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 验。 

2.4灭火器维修过程应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人员安装,特别是拆卸、水压试验、灌装驱动气体、报废等步骤。 2.4.1拆卸 

2.4.1.1拆卸灭火器应采用安全的拆卸方法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灭火器器头或阀门。

2.4.1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灭火器筒体内剩余的灭火剂分别倒入相应的废品贮罐内另行处理。清理灭火器内残剩灭火剂时,要防止不同灭火剂混杂污染。 3、 水压试验

3.1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时,维修单位必须逐个对灭火器筒体和贮气瓶进行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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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页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 第3 页 共 6 页 第1版 第0次修订 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日 3.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应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4、 筒体清洗和干燥

4.1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内部应清洗干净。 4.2灭火器的零部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

4.3对所有非水基型灭火器,再充装前应确保空灭火器筒体内干燥。 5、 零部件更换 

5.1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不含提、压把不得更换,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5.2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允许补漆,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涂漆不应覆盖铭牌。 5.3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橡胶、塑料件必须更换。

5.4用于贮压式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示值误差应符合标准要求,否则应更换压力指示器,更换的压力指示器应与所维修灭火器、20℃时工作压力、红、绿、黄区标示范围相一致。 

5.5喷嘴和喷射软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

5.6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贮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7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

5.8灭火器的虹吸管和贮气瓶式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9水压试验不合格或永久性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贮气瓶必须更换,并将不合格贮气瓶作报废处理。 

5.10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贮气瓶的超压保护装置其动作压力应符合标准要求。 5.11水基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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