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猪(粮、菜)贱伤农,猪贵伤民” 下载本文

通方式引向农村,将零散的小生产和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的一体化链条,实现农产品生产者、商店以及消费者的共赢。 通过“农超对接”。可以较大程度的减少流通环节,从而节省了在流通环节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使得农产品的成本能够大幅度的降低。可以使消费者买到便宜的菜和猪肉,同时农产品生产者的负担减轻,商店又能获得利润。

? 实际上,我国在2008年时已经出台了有关“农超对接”的政策法规。2008年12月11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中华人民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其具体工作进行部署。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包含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安排相应资金;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对农产品“农超对接”给予信贷支持,通过政策杠杆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基础设施的投入;三是培育农产品现代交流人才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四是要加强组织落实。

在我国,目前不少地区已经开始探索“农超对接”的模式,其中,郑州市商务局则与丹尼斯、世纪联华、家乐福等在河南布局的大型连锁超市以及蔬菜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等十多家单位签订“中牟芹菜购销意向书”,各大超市纷纷表示,将长期以不低于市场保护价进行农产品收购。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农超对接”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农超对接”的意义及优点。

⑴能使得农民的收入相对稳定,不会因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而影响过大。 超市直接从农民手中购入农产品,双方在价格方面可以进行协商,达成一个较为合理,对双方都有利的价格。在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的情况下,超市的利润可能会有所减小,可是不会给农民带来较大的损失,从而使农民的收入较为可观,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从另一方面来说,当农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上涨时,超市的收入会增多,虽然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收入不会像没有采用“农超对接”模式时的收益大,但综合看来,“农超对接”模式能够使农民的收入达到一个稳定的状态,从而保障农民的利益。

⑵为农产品提供了良好的销售平台,给消费者带来新鲜放心的农产品。

农产品借助超市遍布各地的网点布局、市场触角以及配送体系,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千家万户。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商、本土超市、外地超市、境外超市在一系列的对接中,被聚集到同一平台会面,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与国外超市的“超超”对接,又将本地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实践证明,农超对接在农产品走向世界中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和媒介作用。

⑶减少流通环节及其期间费用,降低成本,能够实现生产者与超市的共赢。

我国的大型超市多为连锁企业,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货、统一定价。超市经营人员直接进大棚(农田),看产品、谈价格、与农民签合同,最大限度地传统批发和售卖中诸多的中间环节,使得运输过程中所耗去的燃油费、人工费、机械耗损费、农贸市场批发商的卸载费、磅秤费、摊位费;还有最终菜市场的人工费、包装费、工商管理费、卫生费等等得到省略或减少,降低农产品的销售成本。同时,经过严格地筛选、包装、加工后的农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综合以上几点,“农超对接”可以解决农民难以预测农产品价格变化而造成的生产

盲目性的问题,保障农民的收入;又可以通过减少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使农产品的成本大幅度下降,对消费者而言。能够获得较大的消费者剩余,同时,由于流通时间短,消费者所买到的农产品较为新鲜、品质较高,由此解决了消费者吃菜难、菜不新鲜、存在时间限制等问题,使多方受益。

2.规模化、 产业化、集约化种植农产品(养殖生猪),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我国农产品大多是一家一户的生产,而不是规模生产模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成本较高,不具有产业化、集约化的生产条件,生产具有盲目性。一家一户的生产很难与大市场的对接,比如超市做蔬菜销售需要一定的销售规模,不可能直接到农户家直接收菜,这也导致蔬菜产销衍生出了很多环节。如果真正实现工厂化,庄园式生产,达到农贸市场的销量需求,田地里的菜就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所以规模化、 产业化、集约化种植农产品(养殖生猪)对此具有重大意义,而这方面一个较为典型的方法就是农业合作社。

我国在农业合作社方面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中国政府应当尽快完善对各类农业合作社的政策支持,让产供销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状发展壮大,有效提高农业生产者的谈判能力,,降低市场风险,逐步建立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合作社方式,更多地依靠订单农业。

在我国,某些地区农业合作社模式也略见雏形,河北永年县部分菜农选择了参加合作社、互助组等经济组织。由合作社联系外面市场,合作社和农户签订合同,有比市场价高20%的保护价,同时他们因为有集合优势,可以更好地联系市场。正是这些成长中的合作社及组织,在这股价格寒流袭来时,也使得一些菜农获取了更多的市场渠道。从而减少了菜农们的损失。根本上来说他们建立起来农业合作社,这样才能整合资源,让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共同抵御风险,有分工、有计划地针对市场的生产。 可见,一个更灵活更具备生存能力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只能够帮助农民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中“抱团取暖”。改变农民在市场议价中弱势地位,更加可以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宏观系统下的有机组成,为整个农业机体带来生机和活力,这个或许是长远看来可能有效抵御市场风险的好出路,而我们相关部门要做的就是努力引导好这样的农业合作社及组织,给他们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 此外,确保产销信息对称,引导农民根据市场变化种植蔬菜、养殖生猪,避免跟风,进行中国农业体制改革,寻找出由“小农制”到“大农制”之路也是解决目前困境的有效对策。

3.建立多样化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农产品产销信息网和预警预报体系。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引导种植养殖,准确调控市场。

我国的农产品产销过程中所有参与者的信息水平较低,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农业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民以及服务机构的信息开放和教育程度,提高其对信息的敏感度和信息接收、处理能力集中对农业生产技术、经济学、社会学、消费者心理学等领域综合分析研究。

针对于农产品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加强地区信息沟通显得格外重要,这时,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自身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加大地区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区信息化程度,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保障地区间信息流通的硬件设施和渠道畅通;建立全国

范围内的同类及相似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分布地图,以及农作物上市时间等农产品产销相关信息的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在各地实现共享,引导各地区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成立专业的市场调查部门和产销预警体系,准确掌握市场对农产品的各种需求状况,加强市场监测,把握市场动态;发挥整体调度作用,调节好地区间的供给需求以及出口的关系,实现整体的农产品供需平衡。

这是针对于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多具有信息不对称所提出的解决方案,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引导种植养殖,准确调控市场,能够使得农产品生产商获得较多且较为全面的生产信息,从而对自己的生产决策(特别是生产规模)能够进行合理且及时的调整,维持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平衡,从而使农产品的价格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减少“菜贱伤农、猪贱伤农、菜贵伤民”等现象的影响,甚至抑制这种现象的发生。

4.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提高加工能力,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业应对市场的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近几年,世界粮食危机和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表明,提高中国农业竞争力的问题更显突出。加入WTO以来,中国的水产品、园艺产品、部分农产品加工品等继续保持比较优势,但是由于土地价格。劳动力价格和生产资料的价格的上升,造成粮食、油料作物、棉花等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下降。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

而制约我国农产品竞争力提高的很大因素是我国农产品多为小规模生产,缺乏农业的龙头企业,从而无法与国外享有规模经济的好处的大规模企业竞争,这是我国农产品竞争力较低的原因之一。

我国政府可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将发展较好的农业基地、农村农户集合在一起,建立农产品市场上的龙头企业,才能使其具有与拥有较低农产品价格的国外产品竞争的能力,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建立龙头企业的积极意义不仅只有这些,对于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的今天,我国农业龙头企业的出现会降低国外农产品进口的冲击,对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积极意义。比如在2014年春天因我国大量进口国外的农产品而导致我国国内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下跌。龙头企业的存在无疑会减少国外农产品的冲击。

5、开通“绿色通道”并建立大型批发市场建设。

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大幅度降低各种收费,广开“绿色通道”。值得一提的是国外大多数都把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公益性设施,政府投资,低收费管理,保本经营。相反的,我国的批发市场由企业投资,必须依靠收费来获取利润,这也是我国农产品价格高于国外农产品价格的原因之一。因此,由政府财政出资建造批发市场,才能有助于增加蔬菜储备规模,调剂季节供需,平抑菜价。

通过“绿色通道”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消除农产品的流通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费用,从而使得农产品的成本下降,增强竞争力。而大型批发市场建设能够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基础设施的集聚更为经济,能够更好地供给;行业信息,人才,广告效应更容易流通和获得,从而使农产品平均成本降低,使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利润增加,有利于农业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的发展。

五、 参考文献

1、《农村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中国为何陷落“菜贵伤民,菜贱伤农”怪圈,新加坡《联合早报》4月26日报道。 3、业内分析:市场的4种原因导致“菜贱伤农、菜贵伤民”,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4、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王爱芝(南京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农业经济)

5、菜贱伤农彻底真相:政府行为严重干扰市场信息,《新世纪周刊》2011.5。 6、高鸿业版微观经济学。

六、总结

本篇论文对“菜(猪)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的表象,原因及解决措施进行了讨论,分析,提出实施“农超对接”和建立农业合作社能有效地解决“最后一公里”以及农民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希望提出的解决措施能够对经济学上的这种怪圈的解决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