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挖隧道突泥涌水、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一)危险源监控

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在隧道开挖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方案预控,严禁违规施工情况的发生。在隧道开挖过程中,对出现的渗漏水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在格栅拱架架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架设方案组织施工。每天对降水井降水情况进行检查,水位是否在隧道底部。开挖采用三台阶法,加强监控量测;按照“短进尺、强支护、勤观测、早封闭”的方针施工。

2、危险源监控采取的预防措施

(1)加强洞内围岩观测,重点加强洞内水平收敛、拱顶下沉量测,浅埋地段观测洞外地表沉降及位移;对监测变化较大时,要及时告诉现场施工负责人,采取加强支护等措施。

(2)对于软弱围岩地段,要采用超前支护的方法加强处理,特别差的地方要采取小导管注浆的方法控制隧道塌方。

(3)隧道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坚决不允许有偷工减料的现。

(4)加强地面降水,保持水位在隧道底部一下2米。

(5)与附近医院建立密切联系,工地上配齐必要的医疗药品、器械。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可立即进行初步抢救并尽快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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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警行 1、预警条件

隧道开挖过程中,加强对隧道拱顶沉降的监测,针对沉降做三级预警: (1)黄色预警:实测位移(或沉降)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极限值的70%~85%之间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极限值的85%~100%之间而另一指标未达到该值时。

处理方法:加强对地面和建筑物沉降动态的观察,尤其应加强对预警点附近的雨污水管和有压管线的检查和处理;洞内施工做到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以减少洞内开挖对地面影响。

(2)橙色预警:实测位移(或沉降)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极限值的85%~100%之间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极限值而另一指标未达到时;或双控指标均达到极限值而整体工程尚未出现不稳定迹象。

处理方法:通过预留导管对下沉部位进行注浆,浆液选用1:1双液浆,根据下沉情况和注浆压力双控制,确保注浆量;隧道开挖时,提前小导管注浆,缩短榀距,快速开挖,加强支护,快速封闭;同时继续加强监测。

(3)红色预警:实测位移(或沉降)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未达到极限值,与此同时,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实测的位移(或沉降)速率出现急剧增长;隧道或隧道支护混凝土表面已出现裂缝,同时裂缝处已开始渗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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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法:除对下沉部位进项注浆加固外,对已开挖的土体部分先用三根枕木沿纵向紧贴到土体部分,然后用1~2根枕木竖向与预先放置的三根枕木密贴,再用钢管(?200壁厚8mm)进行横向支撑,并用楔木楔紧,支撑钢管两端均焊接钢板;支撑设置后必须保证整体受力,且受力均匀,并随时注意观察,一旦发现结构有松动现象,立即进行处理,保证所架设的钢管及垫木始终受力,确保中槽土体稳定,必要时停止开挖,对隧道加固,并加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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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警方式和方法 ①采取电话形式进行报警。 ②采取网络形式进行报警。 ③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报警。 3、预警发布程序

①当监测数据达到黄色预警值时,监测组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同时向公司片区指挥部、公司安全总监、总监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现场业主代表上报。

②当监测数据达到橙色及以上预警时,监测组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随即向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公司安全总监、总监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现场业主代表上报,并视情况同时向工程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汇报。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隧道突泥涌水、坍塌事故应急报告流程 见附件2。

(二)报警方式及内容 1、报警方式

①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周围群众采用口头、警报器、对讲机、移动电话等报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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