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下载本文

4 总平面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7) 注明主要交叉点(污水管、雨水管与燃气管的交叉点)上

下管线的标高或间距、地面设计标高(或用表格时应注明主要交叉点的编号、上下管线的标高及管径或断面、交叉点的地面设计标高)。 (8)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施工要求等。 4.3.5 (1) (2) (3) (4) (5) 4.3.6 4.3.7 (1) (2) (3) (4) (5) (6) (7)

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

总平面布置。

绿地(含水面)、人行步道、硬质铺地及景观等的定位、设

计标高、详图索引。

建筑小品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设计标高、详图索引。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等。 详图

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分格,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面、围墙、建筑小品等详图。

设计图纸的增减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绿化及建筑小品布

置图可与底层总平面图合并。

当工程设计内容复杂时,可增绘建筑物定位图。 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 土方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当管线布置稀疏或仅涉及一至二个设备专业时,可不出管

道综合图,当管线密集,电气、电讯的管井很多时,可增绘电的管井定位图。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详图数量不多时,详图可分别绘制

在有关图纸上。

当绿化或景观环境另行委托设计时,可根据需要在底层总

平面图上绘制绿化及建筑小品的示意性和控制性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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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平面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4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

设计依据、简图、计算公式、计算过程及成果资料均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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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 建 筑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及计算书(内部归档)。

5.1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5.2 施工图设计说明

5.2.1 本子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各阶段依据性文件、批文或相关规

范、规定、规程。

5.2.2 项目设计概况,其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

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工程防护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主要结构类型、节能、无障碍设计等。并应列出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总表(表5.2.2)

5.2.3 设计标高

本子项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5.2.4 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1) 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外墙、厨卫、阳台水池等)

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等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

(2) 室内装修部分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见表

5.2.4),在表上填写相应的做法或代号(并在备注中注明有无二次装修);较复杂或较高级的民用建筑室内装修部分应根据装修设计合同绘制室内设计施工图和装修材料表,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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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计深度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注:需二次装修的建筑和初装饰建造的用料说明可省略,但应提出适

当的装饰层荷载及预留尺寸。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总表 表5.2.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宗地号 用地位置 用地单位 用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m2) 总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面积(m2) 地下建筑面积(m2) 建筑基底面积(m2) 道路广场用地面积(m2) 建设用地面积(m2) 绿地面积(m2) 容积率 覆盖率(%) 绿地率(%) 停车位(地上/地下) 本期设计建筑子项主要特征 子项名称 建筑性质 层数(地上/地下) 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类别 建筑耐火等级 建筑规模 建筑高度 结构类型 抗震设防烈度 人防工程等级 本期设计建筑子项建筑面积及分配 计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及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规定建筑面积(m2) 其其 中 核增建筑面积(m2) 奖励建筑面积(m2) 1. 2. 3. 1. 2. 1.商业面积 2.办公面积 3.住宅面积 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 4.厂房面积 中 5.宿舍面积 6. 分 配 (m2) 不计 容积率建筑面积及分配(m2) 地下停车面积(m2) 核减建筑面积(m2) 其 中 13 地下设备用房面积(m2) 1. 2. 3. 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