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源东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图文 下载本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是利用林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作物秸秆、稻壳等废料作为原材料经过专业机械处理,压缩制作成致密型成型燃料颗粒。主要用于壁炉、生物质锅炉以及各种适用颗粒燃料的燃烧设备,是代替煤、柴油的一种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2017年11月,安徽源东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池州市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并获得备案文件(备案号为青发改投资[2017]300号)。根据备案文件,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租用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的厂房,建设年产2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物生产线;二期计划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自有厂房并新增设备,使年产能增加至10万吨。 企业在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原为池州市新河源包装有限公司的厂房及配套设施。该厂房与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的厂房均位于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工业园区内,相隔仅890m。因此,企业不再租赁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的厂房,500 / 13905668758 阮克勤 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安徽源东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阮克勤 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工业园区 传真 / 邮政编码 242808 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工业园区 青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新建 7477.33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5 青发改投资[2017]300号 C4220 非金属废料或碎屑加工处理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19年3月 5% 1

改为利用自购的厂房进行一期项目建设,且远期考虑在厂区空地内新建厂房进行二期项目建设。 本项目(一期)所在厂区共有两栋厂房,一栋一层钢结构的厂房,建筑面积1531.82m2;一栋两层钢混结构的办公楼,建筑面积352.91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4220 非金属废料或碎屑加工处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44号令及2018修改单),该项目属于其中“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类别中的“其他”,因此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本环评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建设地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的环保、水文、气象、地质等有关资料,按有关技术要求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地理位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工业园区,厂房中心坐标为东经117.913181°、北纬30.685912°,厂区东侧为安徽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南侧为池州天宇塑业有限公司;西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池州恒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安徽九华山法器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见附图2。 3、产品方案及规模 本项目产品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木屑、秸秆和稻壳等进行压缩加工成颗粒成品。本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10万吨。 表1-1 产品方案及规模 名称 生物质颗粒燃料 单位 万吨/年 数量 10 4、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2

表1-2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 工程名称 生产车间 办公楼 原料仓库 储运工程 成品仓库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栋一层钢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1531.82m2。车间内主要包括原料堆放间和制粒车间。 一栋两层钢混结构,与厂房紧邻,位于其西侧,建筑面积352.91m2 设置在车间内,建筑面积约1000m2。原料直接通过送料绞龙输送至制粒机进行加工,无原料转运、投加过程,从而减少了扬尘污染。 建筑面积约200m2,位于生产车间南侧,主要用于成品暂存 原料采用卡车运输,并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输途中物料扬尘。卡车进厂后,直接进入厂房内的原料堆放间进行卸货,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原料在运输、卸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由工业园区给水管网供给 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由工业园区供电系统供给 原料堆放间为密闭隔间,与制粒车间通过送料绞龙连接。制粒机产生的粉尘通过制粒机上的排气口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管排放。 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设置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储存废油桶。 运输工程 原料运输 供水系统 公用工程 排水系统 供电系统 废气治理 环保 工程 噪声防治 固废处置 5、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建设地点位于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工业园区,所在厂房为一层建筑,厂区入口设置在西侧。 厂区平面图见附图3。 6、主要原辅材料、用水及能源、动力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能源、动力消耗及用水情况见下表。 表1-3 主要原辅材料、能源动力消耗及用水情况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消耗量 备注 本项目一期仅收购符合直接制粒加工要求的原料(含水率<15%,粒径<4cm)。一期项目厂内无破碎、烘干等工序。 / / 1 锯末、秸秆、稻壳等 万t/a 10 2 3 电力 水 万kWh/a t/a 30 15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