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选考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三第四十五课时合同履行及违约讲义 下载本文

第四十五课时 合同履行及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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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说考点 考点展示 学习目标 ①识记:履行 合同的核心 法治意识:增强履行合结合小李在网购过同约定的法治意识 2018·04月言而有信守合同 ②应用:合同履行的原则 结合小明和小聪的2016·10月借款纠纷,考查公法治意识:增强权利意识,遵守合同约定 程中与店主发生的科学精神:根据相关法浙江,40(1) 矛盾,考查履行合律知识,提高具体问题同的原则(综合题) 具体分析的能力 真题分布 四年考卷析命题 背景追踪 核心素养 浙江,41(2) 民的诉讼权利(综合题) 科学精神:准确理解违结合具体案例,考约的含义,科学判断违①识记:违约及其类型 2017·11月浙江,35 查违约及违约行为约免责情形 免责情形(选择题法治意识:增强法律意Ⅱ) 识,履行合同约定 因意外因素导致两违约与违公司签订的合同无约责任 ②理解:违约2016·04月行为的免责情浙江,37 形 的免责情形(选择题Ⅱ) ③应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2017·04月结合A和B两个公法治意识:增强履行合同约定的法治意识 识,履行合同约定 景,考查违约行为法治意识:增强法律意法履行,以此为背题具体分析的能力 科学精神:提高具体问浙江,41(2) 司关于废弃物处理式 约定的纠纷,考查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综合题) 结合小明和小聪的科学精神: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 法治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依法维2016·10月借款纠纷,考查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科学精神:提高具体问合题) 题具体分析的能力 浙江,41(1) 约与违约责任(综命题分析预测 1.高频考点: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 2.命题预测:结合具体案例,考查本课的相关知识

考点一 履行合同的核心

在买卖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 考点二 合同履行的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既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也不应规避自己的义务,而应该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 2.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根据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保证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3.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不仅要全面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点一点:正确理解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并不漠视当事人各自独立的合同利益,不降低债务人所负债务的力度。那种以协作履行为借口,加重债权人负担,逃避自己义务的行为,是与协作履行原则相悖的。 考点三 违约及其类型

1.违约行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难免会因为一些主客观原因导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就构成了违约。 2.分类

(1)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2)实践中常见的是实际违约,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3)实际违约具体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和拒绝履行。 考点四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

1.含义: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尽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法律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免除其合同履行义务。

2.种类:违约行为的免责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1)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导致时,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2)约定的免责情形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

点一点:“约定免责情形”中的“约定”形成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考点五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一方仍然认为有必要履行原合同义务,可以诉诸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要该合同义务是可以强制履行的,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判令、裁定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2.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3.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如果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另一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一般是补偿性质的,只起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特殊情况可具有惩罚性质。

考向一 合同履行的原则

【例1】 (2018·04新高考,40.1)11月9日,小李看中一网店3 000元的A款手机,要求店主给予8折优惠,店主同意,但要求小李两日内下单付款。11月10日,小李发现该店举行“11月11日购买B款手机降价1 000元”的促销活动。小李与店主联系,要求A款手机也降价1 000元,店主回复:“好的,先支付3 000元,优惠款三天内返还”。小李当即下单并支付了3 000元。三天后,小李收到手机但未收到返还款,与店主交涉要求返还优惠款,店主只同意按8折优惠返还600元,小李表示拒绝。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该店的行为违反了哪些合同履行原则?请说明理由。(3分)

解析 本题考查《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该店的行为违反了哪些合同履行原则?请说明理由。解答时首先明确履行合同的原则有: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然后结合材料分析。11月10日该店同意变更合同,但在履行时却言行不一,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该店未按11月10日合同约定的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答案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11月10日该店同意变更合同,但在履行时却言行不一,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该店未按11月10日合同约定的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对点练1] (2016·10新高考,41.2)2014年6月,小明向小聪借款5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在一年内还清。2015年2月小明还款2万元,但余款一直拖着未还。多次催要未果后,小聪于2016年6月10日将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小明在10日内归还余款3万元,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结合本案,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说明小明的做法存在的不当之处。(4分)

解析 本题设问知识限定明确,合同履行,题目类型原因类,问题指向小明做法的不当之处。解读设问,题中小明的做法有两处不当之处,不应混为一谈。首先,总体上讲小明欠款不还,违背双方当时约定,没有信守合同;其次,小明还款部分,余款未还,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也属于违约行为。

答案 小明的不当之处在于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双方约定在一年内还清借款,而在约定期限内小明只归还了2万元,既没有恪守承诺,也没有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温馨提示:合同履行中还应遵循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合同存在的基础和环境,因不可归属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变更,若继续履行合同将显示公平,故允许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