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十)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制度

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

2、配备心理辅导教师。

3、心理咨询工作的宗旨是辅导“留守儿童”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留守儿童”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5、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的“留守儿童”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留守儿童”。

7、对“留守儿童”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十一)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制度

1、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履行职责。

2、服从县区和学校分配的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加强对班级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对留守儿童一视同仁,注重留守儿童后进生的转化。

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有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注重对留守儿童个案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和推广留守儿童成长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案例、做法及经验,促进学校留守儿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十二)留守儿童“爱心妈妈”(代理家长)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

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

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主要任务: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孩子的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或书信联系;每学期与留守孩子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家长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3、明确帮扶内容。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