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指南 下载本文

第一编 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编制指南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3.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4.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并严格考核落实。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班组安全 建设,带头并督促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6.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 等中长期规划。

7.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 位“,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 监察、监管机构。

9.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设施、设备以及各项安全隐患治理的投入符合有关规 定要求,切实保证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10.矿长(总经理)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 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负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分析会,研究解决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2.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14.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如实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保障职工安全生产 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

求。定期向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如实报告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 15.加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理,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并督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按规 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6.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淘汰不符合规定的 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煤矿机械化生产水平。

17.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建立和维 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1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9.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 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2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 -5

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云南省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指南 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21.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指挥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如实向有关 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生产副矿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生产副矿长(副总经理)负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生产计划、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的规章制 度,确保安全生产。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4.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安排、检 查、总结安全工作。

6.参加编制和审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的 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

7.抓好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8.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确保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四量”平衡,保证均衡生 产,正常接续。

10.负责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11.组织或参与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 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矿长报告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1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 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4.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15.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6.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 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指挥事故抢救, 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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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煤矿的技术决策人和指挥者,负责煤矿全面技术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3.负责建立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4.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各种灾 害的规划、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5.负责组织对矿井地质报告进行修编,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采掘计划, 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替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替正常。

6.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组织编写反风演 习计划和实施情况报告。

7.组织编制、审查煤矿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 程、“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 措施进行会审并批准和督促落实。

8.审查批准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审查批准并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 措施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革新,不断提高煤 矿安全技术水平。

10.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的技术工作,组织制定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因 素日常监测等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1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 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 为。

14.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 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5.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6.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