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二)宣传教育要坚持“三个结合”(定期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普遍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活动相结合);

(三)宣传教育要突出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普及消防 安全知识两个重点;

(四)各单位结合岗位特点,组织好上岗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学校宣传部门、媒体及相关职能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消防监督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的跟踪采访和先进事迹以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报道。

第六十三条 其他应接受消防培训的人员是指:

(一)各单位(部门)安全员,门卫、更夫、厨师和其他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人员;

(二)电工、焊工、司炉工及特殊危险岗位的人员; (三)化学实验室实验员; (四)校园“110”、值班人员。

第六十四条 学校根据区域划分特点,制定学校总体预案和校区具体预案及预案实施方式:

(一)确立学校、校区应对重大火灾事故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划分实施预案的行动小组;

(二)各校区结合实际制定重大火灾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对应急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进行详细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三)预案采取“学校总体调控,校区实施为主”的应急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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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方式。

第六十五条 应急灭火、疏散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一)当突发重大火灾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与发生火灾的校区领导组成现场灭火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协调指挥;

(三)其预案内的各分工小组自动并入该校区预案相同职能小组,并按职责分工协助校区一线灭火人员迅速展开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灭火扑救工作。

第六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按照预案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重点单位(部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事先告知演练时间、地点、人员,并设置明显的演练标示。

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六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单位年度消防经费,保证单位消防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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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第六十九条 对在下列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成绩显著的;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责任制,无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三)及时组织扑救火灾,为避免重大火灾发生,有显著贡献的; (四)及时发现火险,果断处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五)奋力灭火和救援,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做出重要贡献的;

(六)为抓获纵火犯罪嫌疑人,侦破纵火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七)研究、探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有效管理措施,做出突出成绩的;

(八)敢于坚持原则,及时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七十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消防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

(二)经公安消防机构或学校消防监督部门下达《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仍不整改的;

(三)对学校消防监督部门下达的《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防隐患情况告知书》《消防责任告知书》拒签、拒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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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电热器具,不服从管理的; (五)违规超负荷用电,不听劝阻继续使用的; (六)动用明火未申报,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听劝阻的; (七)在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部位和严禁烟火部位吸烟不 听劝阻的;

(八)乱堆、乱放易燃可燃杂物,拒不清理的;

(九)违规实验、施工、举办活动不听劝阻,或不服从管理的; (十)特殊岗位未持证上岗,未过相关培训进行危险性操作,拒不服从管理的;

(十一)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拒不改正的;

(十二)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规冒险作业,不停止作业,不服从管理的;

(十三)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

(十四)损坏、挪用、停用、遮挡消防设施、器材的; (十五)拒绝和刁难检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十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重点部位安全员、各楼宇夜间巡查人员、实验室连续实验值守人员擅离职守的;

(十七)发现火险事故未上报,又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十八)发生火灾事故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故意破坏或伪造火灾现场及销毁、篡改档案资料的。

第七十一条 校内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教职工有本细则“第七十条” 行为未导致火灾事故的,所在校区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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