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招标文件1(修) 下载本文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日 期:2008年 4 月 日 招标编号:

1、 北京城建集团大唐技术经济研究院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单位”)。本工程的防火门公开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密封投标。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查阅招标文件,从招标单位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发标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8年 4 月 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6:00(北京时间)在北京城建集团大唐技术经济研究院工程项目经理部。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书应于2008年 4 月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地点,并递交到以下说明的招标单位联系人处。迟于上述规定时间而提交的投标书,将不获接纳。

5、开标时间:2008年 4 月 14 日下午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地会议室 投标人代表1-2名须届时参加开标。

6、项目名称及地址:

名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工程

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西上台村

联系人:孙成明

联系电话:8969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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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大唐经济研究院工程,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项目。 2、定义 2.1 2.2 2.3 2.4 2.5

“招标人”是指北京城建集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

“业主”是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投标人”是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制造厂或供应商。

“货物”是指按招标文件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易损件、备品备件、附件、专用工具、手册及其其他资料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材料。

“服务”是指按合同规定,供方必须承担的运保、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协助、核准、培训及其他类似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内容。

2.6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3.1 3.2 3.3

凡受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单位,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并能保证履行招标文件要求中各项规定者,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供货的历史和业绩。

3.4 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3.5 所供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不得分包、转包、分厂、协作厂加工生产,招标人和业主根据生

产进度随时进场检查。

3.6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同形式 5.1 5.2

本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单价即为合同单价,任何情况,其单价不得调整。

签约以后,合同内所有清单的单项项目包死不变,任何情况,其单价(包括对应的服务费)不得调整。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基于投标人对单价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差错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6、产品供应和服务质量标准 6.1 6.2

本招标内容适用国家及北京市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由招标人随本招标文件向投标人提供的具体技术要求。

本招标内容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如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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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或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6.3

本招标按照招标人与业主的约定,其合同实施的质量管理将在总承包统一管理下,投标人配合并达到总承包商合同规定的工程所执行的本专业工程各项相关其合同内容的质量标准。如遇投标人材料供应和服务项目质量影响总承包及专业安装的质量要求,其投标人将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且将承担业主对总包方提出的相应索赔。

6.4

投标人负责包装、运输、卸货及相关服务工作。

7、招标范围

7.1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工程屋防火门安装的招标,工程量为暂定,准确

的工程量以双方按照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结算的工程量为准。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的内容及数量。

7.2 如招标人因图纸调整、设计变更、洽商及其他原因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单价应保持不变。 8、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规定了需要的货物、招标程序等,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包括: 第一部 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条款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第五部分 投标书组成及附件格式

9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

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一投标人。

10、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10.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及要求。

10.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及附件进行编制。 10.3 10.4 11.1 11.2

若投标人只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评标造成困难,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包括图纸及电子文档等。投标文件和图纸用中文编制。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材料各明细表中所列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无效(如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投标人若委托其他人参加投标活动则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投标报价书及附件

12.1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暂定工程量进行报价,要求投标人对防水材料以及防水材料施工费进

行报价,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书组成及附件格式附表七、附表八。

1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示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书及附表,明确供货和服务的内容及简介(含货物名称、结构、功能、技术性能特点,供货范围、验收执行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内容),保证供货和服务的措施。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分别列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1、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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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交货要求及商务条款内容有异议,应在投标报价书中附件五“技术规范偏离表”栏内予以表达。

13、投标报价 13.1 13.2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上应标明拟供货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若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为便于业主今后对货物的维护,此次采购的货物需为同一货物厂商生产。

13.3 13.4

投标价格包括供货价格和服务价格,并按附表要求填写。

供货价格应为投标货物自投标人到交货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西台上村中国大唐经济技术研究院工地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

13.4.1 货物价。含原材料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含从国外进口到境内货物

应付的关税),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图纸资料及制作的应用软件等价格在内。

13.4.2 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施工费,即交工的全部费用。其中运输费系指由投标人将货物自

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即安装地点、指定地点)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

13.5 13.6 14.1

服务价格应按项列出子项价格。

投标报价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证明供货和服务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下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资料。若在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中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14.1.1 投标人资格有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

c. 相应的、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及在北京地区使用证明。 d. 有效的产品鉴定证书和检测报告。

e. 企业ISO9000和ISO14000认证(如有须提供,英文须译成中文)。

14.1.2 投标人企业报告

a. 企业全称、性质及隶属关系。 b. 企业概况。

c. 企业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生产和供货能力、生产历史、销售情况、主要的生产

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d. 企业在中国大陆的主要业绩、产品主要样本。

e. 本次投标设备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两年内在北京地区类似工程的业绩及其特点和优

势。

14.2 14.3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条款中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果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提供第14.1条所要求的货物实际制

14、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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