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土建定额上册说明及计算规则 下载本文

第四章 混凝土及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使用,也使用本章外所涉及且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符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符合木模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另行计算增加费。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商品混凝土定额按泵送考虑的项目,实际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人工乘以下表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人工调整系数表

序号 一 1 2 3 4 项目名称 人工调整系数 建筑物 序号 5 项目名称 楼梯、雨棚、阳台、栏板及气体 构筑物 水塔 水(油)池、地沟 贮仓 人工调整系数 1.05 基础与垫层 柱 梁 墙、板 1.5 1.05 1.4 1.3 二 1 2 3 1.5 1.6 2 3、商品泵送混凝土的添加剂、搅拌、运输及泵送等费用均应列入混凝土单价内。 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狮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5、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钢管柱内灌注混凝土按矩形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6、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确定是,以厚度划分:15cm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未基础。

(3)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4)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设计为带型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今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

计算。

(5)箱形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分)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6)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7) 地下构件采用装模时,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梁(不含圈、过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按层高3.6m以内编制,超过3.6m时,工程量包括3.6m以下部分,另按相应超高定额计算;斜板或拱形结构按板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8、异形柱指柱与模板接触超过4个面的柱,一字形、L、T(如下图)形柱,当a与b的壁纸大于4时,均套用墙相应定额。

9、地圈梁套用圈梁定额。异形梁包括十、T、L形梁;提醒、变截面矩形梁套用矩形梁定额;

现浇薄腹屋面梁模板套用异形梁定额;

单独现浇过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与圈梁连接的过梁及叠合梁二次浇捣部分套用圈梁定额;预制圈梁的现浇接头套用二次灌浆相应定额。

10、混凝土梁、板均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

楼板及屋面平挑檐外挑小于50cm时,并入板内计算;外挑大于50cm时,套用雨篷定额;屋面挑出的带翻沿的平挑檐套用檐沟、挑檐定额。

薄壳屋盖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线等,均套用同一定额;混凝土浇捣套用拱板定额。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坡度在10度以内时按定额执行;坡度大于10度,在30度以内时,模板定额中钢支撑含量乘以系数1.3,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1;坡度大于30度,在60度以内时,相应定额中钢支撑含量乘以系数1.5,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2;坡度在60度以上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

斜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定额及混凝土浇捣定额也适用于上述系数。 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板,套用板浇捣定额。

11、地下室内墙、电梯井壁均套用一般墙相应定额;绵绵女儿墙高度大于1.2m时套用墙相应定额,小于1.2m时套用栏板相应定额。

12、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工程量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另按凸出的棱线道数划分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模板增加费;但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模板增加费;单阶线条凸出宽度大于200mm的按雨篷定额执行。

13、弧形阳台、雨篷按普通阳台、雨篷定额执行,另行计算弧形模板增加费。 水平遮阳板、空调板套用雨篷相应定额;拱形雨篷套用拱形板定额。 半悬挑及非悬挑的阳台、雨篷,按梁、板有关规则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14、楼梯设计指标超过下表定额取定值时,混凝土浇捣定额按比例掉正,其余不变。

楼梯底板厚度取定表

项目名称 直行楼梯 弧形楼梯 指标名称 底板厚度 取定值 18cm 30cm 备注 梁式楼梯的梯段梁并入楼梯底板内计算折实厚度 弧形楼梯指梯段为弧形的。仅平台弧形的,按执行娄底定额执行,平台另计弧形板增加费。 15、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的,按楼梯相应定额执行;无底模的自行车坡道及4步以上的混凝土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其模板按楼梯相应定额乘以0.20计算。

16、栏板(含扶手)及翻沿净高按1.2m以内开率,超过时套用墙相应定额。 17、现浇屋脊、斜脊并入所依附的板内计算,单独屋脊、斜脊按压顶考虑套用定额。

18、屋面内天沟按梁、板规则计算,套用梁、板相应定额。雨篷与檐沟相连时,梁板式雨篷按雨篷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板式雨篷并入檐沟计算。

19、小型池槽外形体积大于2m3时套用构筑物水(油)池相应定额;建筑物内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套用梁、板、墙相应定额。

20、地沟、电缆沟断面内空面积大于0.4㎡时套用构筑物地沟相应定额。

21、小型构件包括:压顶、单独扶手、窗台、窗套线及定额未列项目且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其他构件。

22、屋顶水箱工程量包括底、壁、现浇顶盖及支撑柱等全部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另计;砖砌制作套砌筑工程另行砌体定额;抹灰、刷浆、金属件制作安装等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23、采用无粘结、有粘接的后张预应力现浇构件,套用普通混凝土构件浇捣相应定额。 24、滑升钢模板定额内已包括提升支撑杆用量,并按不拔出考虑,如需拔出,收回率及拔杆费另行计算;设计利用提升支撑杆作结构钢筋时,不得重复计算。

25、用滑升钢模施工的构筑物按无井架施工考虑,并已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另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26、倒锥形水塔塔身滑升钢模定额,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钢模工程。

27、烟囱滑升钢模定额均已包括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滑升钢模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28、构筑物基础套用建筑物基础相应定额。

29、列有滑模定额的构筑物子目,采用翻模施工时,可按相近构件模板定额执行。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先张预应力预制混凝土构件是加工厂制作考虑,模板已综合考虑地、胎模摊销,其余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预制考虑的,模板不包含地、胎模,实际施工需要地、胎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实际发生的地、胎模面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2、凝土构件如采用蒸汽养护时,加工厂预制者,按实际蒸养构件数量,没立方米88元(其中:煤90kg)计算;现场蒸养费按实计算。

3、后张法预应力构件制作浇捣定额不包括孔道灌浆,该工作内容已列入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不单独另计。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加下表损耗计算: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损耗率表 单位:%

构件名称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除预制桩外各类预制构件 制作废品率 0.1 0.2 运输、对方、损耗率 安装、打桩损耗率 0.4 0.8 1.0 0.5 总损耗率 1.5 1.5 计算公式如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量=施工图净用量*(1+总损耗率)

5、预制构件桩、柱、梁、屋架等定额中未编列起重机、垫木等成品堆放的项目,是按现场就位预制考虑的,如实际发生构件运输时,套用构件运输相应定额。 6、小型构件是指定额未列项目且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其他构件。

五、钢筋:

1、钢筋工程按不同钢种,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分别列项,定额中钢筋的 规格比例、钢筋品种按常规工程综合考虑。

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套用普通钢筋相应定额。

3、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埋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工料机消耗均已列入相应定额,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螺旋箍筋的搭接已综合考虑在灌注桩钢筋笼圆钢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4、定额已综合考虑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但未包括预应力筋的人工时效费用,如设计有要求时,另行计算。

5、除模板所有铁件及成品构件内已包括的铁件外,定额均不包括混凝土构件内的预埋铁件,应按设计图纸另行计算。

6、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制作定额未考虑钢筋网片的制作平台。

7、本章定额钢筋机械连接所指的是套筒冷压、锥螺纹和直螺纹钢筋接头,焊接是指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方式钢筋接头。

8、植筋定额不包括钢筋主材费,钢筋按设计长度计算套现浇构件定额。 9、下表所列的构件,其构件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表

项目 系数范围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预制铁件 拱形、梯形屋架 1.16 托架梁 1.05 矩形 1.25 构筑物 贮仓 圆形 1.5 六、构件运输、安装: 1、本定额仅为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划分为以下四类。Ⅰ、II类构件符合其中一项指标的,均套用同一定额。

I类构件:单件体积≤1m3、面积≤5m2、长度≤6m; II类构件:单件体积>1m3、面积>5m2、长度>6m; III类构件:大型屋面板、空心板、楼面板; IV类构件:小型构件。

2、本定额适用于混凝土构件由构件对方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定额已综合考虑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道路状况等不同因素。

3、构件运输基本运距为5km,工程实际运距不同,按每增减1km定额调整。本定额不适用于总运距超过35km以上的构件运输,发生时另行计算。

4、本定额不包括改装车辆、搭设特殊专用支架、桥梁、涵洞、道路加固、管线、路灯迁移及因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公交管理部分措施费用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5、小型构件包括:桩尖、窗台板、压顶、踏步、过梁、围墙柱、地坪混凝土板、地沟盖板、池槽、浴厕隔断、窨井圈盖、花格窗、花格栏杆、碗柜、壁龛及单件体积小于0.05m3的其他构件。

6、采用现场集中预制的构件,是按吊装机械回转半径内就地预制考虑的,如因场地条件限制,构件就位距离超过15m须用起重机移运就位的,运距在50m以内的,起重机械乘以系数1.25,运距超过50m,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7、现场预制的构件采用汽车运输时,按班长相应定额执行,运距在500m以内时,定额乘以系数0.5.

8、构件吊装采用的吊装机械种类,规格按常规施工方法取定;如采用塔吊或卷扬机时,应扣除定额中的汽车式起重机台班,人工乘以系数(塔吊0.66,卷扬机1.3)调整,以人工代替机械时,按卷扬机计算。采用塔吊施工,因建筑物造型所限,部分构件吊装不能就位时,该部分构件可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运输费。

9、定额按单机作业考虑,如因构件超重须双机抬吊时(包括按施工方案相关工序涉及的构件),套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10、构件如须采用跨外吊装时,除塔吊施工以外,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11、构件安装高度以20m以内为准,如檐高在20m以内,构件安装高度超过20m时,除塔吊施工以外,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