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文 下载本文

(二)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监督、建议权利;

(三)应当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监督业主遵守管理规约; (四)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服务方案、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五)实行酬金制的,审定乙方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六)及时答复乙方在物业服务中提出须决策、确认、协调的有关事项; (七)负责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

(八)依法制订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依法制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方案;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 ; 2、 ; 3、 。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三)应当在本物业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实行酬金制的,每季度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等;

(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六)及时向全体业主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接受业主的监督;

(七)负责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并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八)对业主违反本合同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业主改正;

(九)负责编制本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每年度至少一次将运行状况的书面情况提交甲方,并在本物业的醒目位置公告;

(十)应当将住宅装饰装修禁止行为以及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对业主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有关执法部门;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的道路、场地,确需在本物业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在开工前通告业主后方可实施;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 ; 2、 ; 3、 。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

(一)计费方式:经双方协商,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采取【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1、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附属间面积)收取。

2、未办理所有权证己出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暂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收取;尚未出售的房屋,按照商品房预售建筑面积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后按照登记面积结算,多退少补。

(二)按照包干制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

1、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本收费标准【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包含公共水电分摊费】):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别墅: 元/月·平方米

(4)配套公建: 元/月·平方米 (5)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6)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7) : 元/月·平方米

2、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照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由业主支付。

3、业主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自负盈余。

(三)按照酬金制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

1、预算方案中物业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清洁卫生费用; (4)绿化养护费用; (5)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 费用。

2、本物业服务资金的预收标准如下(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本收费标准【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包含公共水电分摊费】):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别墅: 元/月·平方米 (4)配套公建: 元/月·平方米 (5)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6)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7) : 元/月·平方米 3、乙方选择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按照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月按照已收物业服务资金总额 %的比例提取。

4、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照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由业主支付。

5、乙方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大会的质询。

6、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为所支付的业主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7、【约定】【不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的承担方式由 承担。 (四)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按月收取,业主自愿预缴的除外。 业主应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