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中国古代批判封建君主专制思想 下载本文

卷四)。但是黄宗羲又是头脑清醒、面对现实的思想家,他并不主张立即原原本本地尽复旧制,而是力图以西周、汉唐制度中的某些合理成分,调整弊端百出的宋明制度。他针对明代弊政,提出恢复宰相制度和学校议政制度,设置相对独立的边镇等,以改革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防止宦官专政。

明清之际,人们普遍把辅臣无权视为明代弊政和亡国之因。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置相》中尖锐地指出:“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他认为废除宰相制度有三大弊端;一是君主更加轻视群臣,使君臣之间形同主奴。二是不能补救君权传子之弊。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三是朝政尽归于宦官。明代阉党之祸尤为酷烈的根源在于罢相,而相权落人宦官手中。黄宗羲主张恢复宰相制度,由宰相、公卿、谏官与天子公议朝政,从而排除宦官专政的可能性。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黄宗羲主张参行郡县和方镇两种体制。他又认为?自三代以后 ,乱天下者无如夷狄也”。边疆民族频频侵扰乃至入主中原,“则是废封建之罪也”(《明夷待访录未刊文·封建》)。但“今封建之事远矣,因时乘势,则方镇可复也”。他认为唐朝就是因为方镇太弱造成的。他又分析了封建与郡县的利弊,指出:“封建之弊,强弱吞并,天子之政教有所不加;郡县之弊,疆场之害苦无已时”。为了兴利除弊,巩固边防,他认为“欲去两者之弊,使其并行不悖”,则沿边之方镇最为可取。具体做法是:在边疆各地仅设方镇,“田赋商税,听其征收,以充战守之用;一切政教张弛,不从中制;属下官员亦听其自行辟召,然后名闻”。凡按时期贡,治理有方者,“许以嗣世”。(《明夷待访录·方镇》)。所谓方镇,实质是享有自主权、近乎封君的地方行政实体。

如果说恢复和加强宰相、方镇权力是为了调整帝王与朝臣公卿、封疆大吏的政治关系和权力配置用, 完善和加强学校的职能,就是为了强化舆论制约,调整朝廷与在野士大夫的关系。

宋代以后,君权日趋绝对化,谏议机制的功效大大削弱。宋制与唐制相仿,而其机构与职官往往形同虚设,谏官的职能也进一步向监察百官偏移。至元、明、清,干脆取消了专职谏议机构及相应的言官。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主张仿效古制,完善谏议制度。黄宗羲则集其大成,设计了学校议政的制度。

在《明夷待访录·学校》中,黄宗羲主张天子“公其非是于学校”。他认为,学校议政是圣王之制。在三代,人们可以在学校评议朝政,“天子之所是未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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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为充分发挥学校议政职能,黄宗羲主张实行学校议政制度,即学官由国家任命改为公议推举,学校定期评议政治,天子百官必须接受舆论监督。在他的政治设计中,提出建立两个具体制度:一是天子定期亲临太学听谏制度。每月初一,天子率宰相、六卿、谏官到大学,以弟子身份听祭酒讲学。祭酒有权批评朝政,“直言无讳”。这项改革的目的是将历代帝王听讲学、纳谏诤、采舆论的做法制度化,并进一步提高学校地位,扩大其议政职能。 二是地方官定期接受士绅批评制度。伐鼓号于众”。这项改革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士大夫群体的清议作用,强化对地方官的舆论监督。

黄宗羲将历代君主政治中的积极因素,诸如乡校议政、群臣谏议、处士横议、太学生于政、书院说论、士大夫清议及帝王听讲经书、采纳民意之类,加以集粹并力图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其中太学祭酒、郡县学官由士人公推,由他们代表民意的设想内蕴着某些近代民主因素。但是,他没有设想:如果议而不纳,谏而不改,帝王和官僚一意孤行,又当如何处置?采取什么样的政体、规范和程序,制衡最高统治者,使其不得违反公议和民意?因此,黄宗亲的政治设计仍属于谏议范畴,与近代民主政体不能同日而语。

(三)“重定天下之赋”与工商皆本

在君主制度下,土地和赋税问题是关系到君民关系、政治稳定和国计民生的大事。黄宗羲认为秦汉以来,无论田制、税法都存在弊端,从而导致民生困苦,他主张改革田制,重定税法,实行“工商皆本”,以减轻民众负担,发展经济。

黄宗蒙认为:“古者井田养民,其田皆上之田也。自秦而后,民所自有之田也。上既不能养民,使民自养,又从而赋之,虽三十而税一,较之于古亦未尝为轻也。”(《明夷待访录·田制一》)井田系由帝王授田于民,是君养民;后世庶民自己买田,是民自养。民众耕种自己的私田,即使按古制最轻的税法征赋,还是太重了。造成民生困苦的原因,不仅在于井田不复,而且在于税法不周。横征暴敛使民众达到无以自养的地步。针对这种状况,黄宗象主张推行屯田,“重定天下之赋”。

所谓“重定天下之赋”,有四层含义:一是“履亩而税”。他主张将土地编号,设立号长,“按号而为催科”,改变按户征税的现行办法。二是“任田不任用”。即改变秦汉以来根据国家和君主的需求确定赋役数量的做法,而根据土地数量重新确定赋役数量,“授田于民,以什一为则;未授之田,以二十一为则;其户口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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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出兵养兵之赋”。(《田制三》)。三是“任土作贡”。即废除专以钱和银为赋、困瘁民生的税法。四是解决税额不齐问题。具体做法是:土地分为五等,制定数量标准,在丈量时有量可依,避免出现税额不平的问题。

黄宗羲批评“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他一反农业为本、工、商为末的传统观点,鲜明地提出“工商皆本”的思想。在黄宗羲看来,“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以财计三》)。他反对官府垄断矿产,他主张废除金银等贵金属货币,以铜钱作为统一货币。

黄宗羲的“重定天下之赋”和“工商皆本”的思想,着眼于调整君民关系,着眼于发展“切于民用”的事业,以达到天下安富。尽管他的一些具体主张是不现实的、幼稚的,诸如恢复井田、废除金银货币等,但总的说来,黄宗羲的财政经济思想和主张,切中时弊且符合潮流。特别是“履亩而税”的主张,与清代赋税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工商皆本”的思想更具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

黄宗羲对现实和历史的批判是激烈的、精彩的、深刻的。在近代维新思潮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明夷待访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黄宗羲的思想言论只能成为历史上特定形势下的一段慷慨陈词而已。 就主观因素而言,黄宗羲把一切希望寄托于有“王者之心”的君主。他耐心地等待着,等待着一位圣明的主体来重新规范“纲常伦物之则”,以仁义来正人心、兴天理、去人欲,所谓“吾虽老矣,如箕子之见访,或庶几焉”以题辞》)。而所谓的“圣王”充其量是一个理想化的文化符号,自古以来就不曾有过,更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之中。

就客观而言,黄宗羲终其一生,待访而无访,而迎来的却是一个更加成熟、更加强大的大清帝国。黄宗羲所代表的思潮长期处于沉寂之中。当他的思想再度受到人们重视的时候,一种新的政治思维方式已经在中国的大地上生根、发芽,并形成一股波澜壮阔的思潮。这些都注定了黄宗素的政治理想和具体设计,不可能成为现实。

黄宗羲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之一。他的成就凝集着中国古代政治批判思想的精华,而他的个人悲剧,恰恰是传统政治文化所固有的局限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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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顾炎武改革君主集权政体的设想

顾炎武(1613~1682年),中国明末清初思想家,史学家。江苏昆山人,原名绛,字忠清,后因清朝入主中原,更名炎武,字宁人,人称亭林先生。出身于江东望族,明末,家道中落。14岁取得诸生资格后,便与同里挚友归庄共入复社。自27岁起,断然弃绝科举帖括之学,遍览历代史乘、郡县志书,以及文集、章奏之类,辑录其中有关农田、水利、矿产、交通等记载,兼以地理沿革的材料,开始撰述《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域志》。明亡,与归庄等人以匡复故明为志,在南明政权下两次参加 武 装抗 清斗争并 决意不与 清 廷 合作 。康熙十七年(1678),清廷议修《明史》,拒不就荐;次年,更誓死不入《明史》馆。此后,即客居山西、陕西,潜心著述不再入都。康熙二十年在山西曲沃病逝。在北游的二十余年中,顾炎武遍游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以二马二骡载书自随,行了万里路,亦读了万卷书。顾炎武学识渊博,在经学、史学、音韵、小学、金石考古、方志舆地以及诗文诸学上,都有较深造诣,建树了承前启后之功。

他继承明季学者的反理学思潮,不仅对陆王心学作了清算,而且在性与天道、理气、道器、知行、天理人欲诸多范畴上,都显示了与程朱理学迥异的为学旨趣。顾炎武为学以经世致用的鲜明旨趣,朴实归纳的考据方法,创辟路径的探索精神,以及他在众多学术领域的成就,宣告了晚明空疏学风的终结,开启了一代朴实学风的先路 , 给予清代学者以极为有益的影响 。 著有《日知录》、《音学五书》等近50种。

顾炎武与黄宗羲交友至厚,政见大致相同,其有特点的政治主张有以几点: ( 一)批判“私天下”的政治体制

顾炎武激烈批判秦汉以来的政治体制,认为专制君主集一切权力于一身,是造成“百王之敝”的根本原因。在他看来,三代盛世与后世弊政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公天下”,后者是“私天下”。顾炎武说:“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之国;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顾亭林诗文集·郡县论一》)专制君主出于“专大利”的目的,视天下为私财,集大权于一身,由此造就了维护私天下的法律制度和官僚制度;君主集一切权力于一身,是各种政治弊端的根源。首先,君主一人的才能根本无法胜任使天下致治之责。再次,君主猜忌群臣,移权于法,造成吏治败坏。总之,帝王依靠百官,百官弄权。由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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