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质量保证措施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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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专业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我单位派人员参加,并加具有关意见;检验合格后,要求专业分包单位将承建的项目的有关资料移交我们,并要求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业主组织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组织竣工验收前,督促建设单位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工程基本完工后,我单位及时组织清理场地,撤出无关设备及剩余材料,保证环境洁净、安全卫生;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发出竣工预检通知书,在监理预检合格后,双方协商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向业主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业主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天津市质监站等共同组织工程整体验收评定;如验收中业主、设计或监理单位提出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合理论证、整改,直至达到合同要求。

若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按照协议约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立即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书面鉴定。

2 竣工移交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我单位协助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文件等整理成移交手册,协助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尽快熟悉工程项目各部分、各系统情况,为项目经营单位的接收、使用、维护、管理做准备。移交手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各部分、各系统的工程概况; 2) 全部图纸及相关图纸清单;

3) 各承包商、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清单、联系人及电话; 4) 各系统的设计功能、使用功能或使用说明; 5) 电梯、空调、发动机等主要设备的运行参数; 6) 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

7) 工程、材料、设备的保修书(包括保修内容、期限、联系人、电话等)。

在进行移交准备工作的同时编写移交计划,并在上款内容完成后3天内组织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相关专业施工单位、经营管理单位进行移交并签署交接验收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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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竣工资料

根据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竣工资料是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调试记录等。

竣工资料质量的形成直接受施工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直接和间接因素控制和制约。为了保证竣工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齐全,我们将安装使用天津市建筑主管部门推广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管理系统》软件,同时注重加强资料的日常管理和后期整理,切实做到 “三同步”,即:工程立项开工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合同竣工资料验收同步,确保资料能达到海河杯申报要求。

1 竣工资料的日常管理

本款阐述的资料是指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种文件和书面材料(如表7.2.8-1所示),它为形成或证实质量文件提供原始依据,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

表7.2.8-1 资料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类 别 项目文件 标准类文件 合同文件 图纸类文件 外来文件 外发信函 质量记录 包 括 内 容 行政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质量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 本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定额等 业主合同、业主指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各类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 业主来函、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来函、供应商来函、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外发信函 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评定、施工记录等 资料管理贯穿于资料的生成、传递、使用、更改、报废五个环节之中,其流程如图7.2.8-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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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生成 资料传递 资料使用 资料更改 资料作废 发现资料有误 图7.2.8-2 资料管理流程

1) 资料生成管理

施工过程中,督促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按照工程需要分阶段、定期进行资料自查;在工程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管理部、机电工程部、质量管理部成员对项目所有质量管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及分包单位资料进行一次内部审查。

2) 资料传递管理

资料传递包括资料发放、资料接收两个环节。在本工程施工中,将通过填写“文件发放纪录表”和“收文登记表”来实现对资料传递的控制管理。“文件发放纪录表”如表7.2.8-2所示。

表7.2.8-2 文件发放纪录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发放号 发放日期 收文部门 份数 签收人 备注 “收文登记表”如表7.2.8-3所示。

表7.2.8-3 收文登记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收文号 收文日期 发文部门 份数 接收人 备注 3) 资料使用管理

(1) 项目部分类编制并根据受控资料变化情况不断更改受控资料清单,清单连同资料一并妥善保存。

(2) 如受控资料需复印,按规定办理认可发放手续。

(3) 如资料持有人工作调动或发生岗位变化,根据资料内容及性质,由技术设计管理部或机电安装管理部收回其持有资料并在原发放纪录中注明。

“受控资料清单”见表7.2.8-4。

表7.2.8-4 受控资料清单

分类: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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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齐国际广场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编号 发放号 备 注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4) 资料更改管理

当遇合同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工程发生重大变化、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时,需对相关资料进行更改。

(1) 更改原则

① 资料需更改时,更改单位(或更改人)及时填写发送资料更改通知。

② 资料的更改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由资料的原起草单位(或编制人)负责,由该资料的原审批单位(或原审批人)进行审批。

③ 资料更改时,与之相关的其它资料必须同时更改。 (2) 更改方法

① 手改:资料持有人按更改通知的要求,在更改部位划去原有文字,在相应一边写上更改后的文字内容。

② 换页:如资料经过多次手改,应换页。

③ 换版:如资料经多次更改或经大幅度修改,应进行换版,原版资料作废。更改通知单如表7.2.8-5所示。

表7.2.8-5 资料更改通知单

编号: 印发日期: 年 月 日 资料名称 更改方式 新资料执行日期 更改内容: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资料编号 更改人 作废资料处理方式 5) 资料作废管理

作废资料由发出部门及时收回,并及时销毁,以防误用;对需要保留的作废资料,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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