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 下载本文

太原市第十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结合太原市实验小学实际,制定本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精简效能、高效运转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依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6、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

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未经编制部门核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结合太原市实验小学实际,经有关人事部门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名称:校长、党支部书记。

等级:六级职员。 数量: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 88个。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87个,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人。总体设置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7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1个。其中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 (1)正高级岗位0个。 (2)副高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44个。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8个,十级岗位13个。

3、初级岗位 43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2个,十二级

岗位21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6个。其中:技术工三级2个,技术工四级4个。

五、各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技术考核合格。 (二)具体条件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和人员实际,确定岗位任职具体条件为:

1、管理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聘任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五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五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2)六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照六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3)七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八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八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5)九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九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6)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十一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十一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