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事项须知
一、法定依据: 建设部令第40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请条件: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主体完工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建设条件意见书; 5、立项批复; 6、投资计划;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土地出让合同;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3、开工报告; 14、周期工程进度表; 15、工程质检报告; 16、住宅使用说明书; 17、住宅质量保证书; 18、物业管理委托书; 19、预售方案;
20、施工平面图(户型平面图); 21、规划科审批总平面图(原件)1份。 四、办理程序:
1、开发企业到市政务中心窗口申报资料; 2、市房地产管理处审核; 3、现场勘验;
4、登记备案;
5、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规划和建设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电话:(0838)2514030 德阳市房地产管理处电话:(0828)2509568、2503218 咨询投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8)2514005、2514015 网 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dyzw.gov.cn 邮件地址:dyzw@dy-public.sc.cninfo.net
发布日期:2005-9-8 12: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