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创业贷款存在的问题 下载本文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存在问题:

一是设置门槛较高,妇女申贷难。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须出具抵(质)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这导致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涵盖面窄,失地农民等贷款难,加之抵押过户费用较高,为数众多的创业妇女对此难以承受,她们不得不因此放弃贷款。二是审批程序较为繁琐。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须社会劳动保障局审查、财政局再审后,交农商行等金融承贷机构初审后再由信贷人员逐个实地审核,然后农商行等金融承贷机构择时研究放贷。这个流程,最短的需要一个月,长的需要好几个月。三是担保方式单一。按规定,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可以采取抵押贷款、质押和信誉贷款抵押等担保方式。但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实行的是房产抵押。因申请人没有房产证或合适的担保人,除此之外的质押、信誉贷款抵押基本上没有开展。四是银行比较效益低。与其它业务相比,银行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量大,成本高,比较效益低,故积极性不高。

为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持续高效开展,助推微型企业发展壮大,建议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瓶颈性难题。

一、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劳动力转移,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农业女性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已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特别是2010年重庆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大批妇女渴望创业就业,但却因缺少发展资金,妇女创业就业面临很大的压力和挑战。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但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的知晓率不足50%,许多有创业愿望急需资金的妇女筹资无门,不得不放弃创业,继续外出务工,积累创业资金,制约了妇女创业积极性,阻碍了微型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二是审批程序有待简化。虽然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在审批程序上已经有所简化,从以前的逐级审批到联合审批,从审批时间长到审批时间有所缩短,从月批次审批到周批次审批等,但审批程序仍然显得繁杂。时间最短的需要一个月才能拿到贷款,长的需要好几个月,妇女贷款积极性削弱。三是担保方式单一。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在担保方式上非常单一,目前施行的是抵押贷款、质押和信誉贷款抵押,抵押贷款更多的是使用房产抵押,还必须是证照齐全的房产;质押基本上没有开展;信誉贷款抵押必须是有固定收入的公务员、企业单位人员,并且需要提供愿意为此担保的担保人与其配偶的同意书和结婚证等。实际工作中,许多农村住房都没有房产证,只有一个土地使用证,不能作为贷款抵押依据;申请贷款人所拥有的现有产业规模也不能做为抵押物;如愿意提供质押的第三人的汽车、金银首饰等不能成为抵押品;愿意提供信誉担保的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因其配偶反对,使小额贷款“胎

死腹中”。四是贷款人发展产业盲目。部分妇女对市场行情和项目研究不透,易盲目上阵或跟风,容易产生风险而无法还贷;小额贷款者因经营规模小,财务制度便很难健全,经营效益的真实信息难以把握,易导致贷款收不回。

二、着力解决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瓶颈的建议

小额担保贷款是一种以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额度、持续性、制度化的信贷服务方式。它主要是向农、牧、渔、各种微型的非农经济体以及小商小贩等发放短期的小额贷款,而且贷款的发放往往还伴随着一系列的综合技术服务,旨在通过金融服务让贫困农民获得生存与自我发展的机会。小额担保贷款既是一种重要的扶贫方式,更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还是投入小、收益大、见效快、引资多、就业创业率高的最简单的招商引资项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只有妇联一个部门的声音是远远不够的。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让更多妇女了解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掌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程序,积极主动地申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提高妇女创业就业率,助推微型企业的发展。一是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出台的意义。出台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帮助妇女解决在创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鼓励妇女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与支持“三农”建设的有机结合。二是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两大突破。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由城镇失业人员和

就业困难人员拓展至城乡妇女;小额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贷款额度可达10万元,最高不超出100万元。三是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妇女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资金,除东部七省市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外,其他省区市所需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四是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四部门职责。为做好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妇联组织要发挥总协调作用,建立四部门联动机制。具体而言,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资金和担保基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妇联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必要工作经费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审核管理工作。承贷银行负责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妇联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贷前相关服务,做好农村妇女贷款登记工作,全程指导妇女完成贷款申请,跟踪项目实施,积极帮助申贷妇女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协助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2.简化担保贷款程序。一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建议由人力社保局牵头,建立由财政、人力社保局、妇联、承贷银行、涉农系统等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议,解决小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小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放贷审核权力下放。建议妇女小额贷款申请人可以在居住地就地申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将申请递交本乡镇社保所,凡小额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由乡镇社保所在7个工作日内邀请乡镇财政所、农商行分理处共同进行初审,然后由农商行分理处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再审、研究发放贷款,将结果报县人力社保

局、农商行备案,由县人力社保局分送县财政、县妇联等单位,做好后期服务工作。三是实行联合审核。一改以前分头审核小额贷款申请为联合审核。凡小额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上的,由乡镇社保站在7个工作日将贷款申请交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在7个工作日内邀请县财政所、农商行共同进行初审,然后由农商行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再审、研究发放贷款,将结果分送县财政、县妇联等单位,做好后期服务工作。 3.灵活担保贷款方式。我县是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有“先行先试”的职能,应该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有利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的担保方式,切实做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贷款需要,最大限度的保证资金的安全回笼。因此,我们认为,在用好用活担保“陈 规”的基础上,创新更多更好的灵活的担保方式。一是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农商行应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创新抵押和担保方式,积极破解缺乏抵押和担保而形成的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抵押方面,将农户的林权、土地使用权、农村养老保险证和农业企业无形资产、信用证、定购单等作为担保物,纳入小额信贷抵押范围;采取“农业企业+农户”或“协会(基地)+农户”的担保模式,由收购、加工农产品的企业、协会(基地)与农户共同负担农户的还款责任,防止信贷违约;由农村地区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农户提供担保,但取消提供担保人结婚证和配偶同意证明,以其担保人稳定收入作为小额信贷的一种安全保证。二是开展质押担保。允许申请贷款人提供自有或担保人的汽车、金银首饰等动产作为质押物进行担保贷款,制定详尽可行、保证质押到位、如期还款的操

作规程和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贷款收得回。三是增设绿色通道。针对只需要5万元以下的贷款户,如果没有抵押物、质押物,又没有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作信誉担保,可以探索借用陕西省的“小额到户、整贷零还、五户联保、妇女为主\的信贷模式。实行“五户联保”,就是以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为蓝本,按照“自愿组合,亲属回避,互相帮助” 原则,一般5人组建一个小组,形成“互助、互督、互保”的组内制约机制,在农户小额信贷中实施的一项较为有效的制度。农户申请发放到户贷款,不需要提供抵押物,但是要求没有亲戚关系的五户互相提供担保,用“连坐”的方式加强农户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这对农户归还贷款起到了一定的保证作用,有效降低小额信贷风险。乡村银行小额信贷目标对象的一个主要群体是妇女。妇女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势者,但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妇女是最顾家的,母亲是一个家庭中最关爱家庭成员的, 因此乡村银行把贷款对象重点放在妇女,通过对妇女的扶助,帮助到她们的家庭,并最终惠及到整个社会。

4.开展免费创业就业培训。为更好的用好用活小额贷款,确保贷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和贷款资本金的如期返还,申请贷款人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经营项目、较强的经营能力,要熟习市场行情、懂得市场规律、掌握相关政策、规避经营风险等。要实现此目标,就要通过创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申请贷款人的综合素质。一是着力转变创业观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从帮助转变就业创业观念入

手,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妇女,举办创业就业座谈会、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等方式

了解掌握就业创业观念及外出务工情况,对有创业就业意愿的妇女进行观念教育,调动妇女创业就业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坚定创业信心。二是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妇女创业,关键靠自己,创业初要加强经济、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妇联、人保、农林、科技、教育等部门要采用联办、主办等方式积极开展各项创业培训,让她们熟知管理知识、增强风险意识、掌握创业技能等,提高创业能力,激发创业意愿,指导创业妇女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把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带上路”, 增加创业的成功率,从而保障小额贷款的有序进行。三是开展定向培训。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针对创业妇女选择的创业项目不同,分类进行创业培训,特别是创办微型企业、农村种养殖业、城市服务业等进行创业技能培训,将创业培训与技能培训结合起来,让创业妇女既能当老板,又能当工人。四是创建“妇女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妇联组织要举全体妇联之力,依托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类协会、各女大户等,开展“妇女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为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的妇女群众提供岗位见习机会,帮助妇女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