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试题及答案[1] 下载本文

不少于100字的法律意见书: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C承诺出资17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或材料?;A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七.案例法理分析题:(本题型共20分)

39.案情:原告(某省经纶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香港中发有限公司)于某年8月10日订立了一份购销马口铁的合同,合同规定马口铁价格条件为CIF天津746美元/吨,总价为250万美元,装运期限为该年10月10日以前。合同还规定,付款条件为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中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同年9月19日,原告请上海某银行开出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为此支付了开证费用。同年9月24日,上海某银行通过电传向香港三和银行开出第LC434100000号信用证,同日香港三和银行电话通知被告收到了原告通过上海某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被告通知香港三和银行拒收此已迟到的信用证,并于同日给原告发来传真,称鉴于原告迟延开出信用证,决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赔偿其利润损失5万美元。原告认为被告的主张极不合理,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实际履行,并赔偿其利润损失20万美元。

2.对本案的不同观点:本案在受理中,法院内部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虽然于装运前20天向上海的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但被告直到9月24日才收到原告开出的信用证。可

见原告确已构成迟延履行,被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迟延数天开出信用证,是因银行的过错造成的。原告对此并无过错,即使迟延数天,也未给被告造成损失,被告无权解除合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被告均已构成违约,应当各自对自己的违约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

3.答题要求:a.语言通顺,尽量用法律术语;逻辑性强,论点明确,论据充分。b.主要论述方式:本案中,原告是否违约?违约的性质?被告是否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每涉及一个问题时,就应当把相应的法律概念的定义及特征等理论问题加以阐述;c.由于本案涉及信用证的问题,所以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分析;d.亦可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销售公约》的有关规定来比较分析。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B 3. C 4.C 5.B 6. A 7. C 8. B 9. A 10. D 11. C 12.D

二、多项选择题:

13. ABD 14.BC 15. AC 16. ABD 17. ABCD 18. AC 19. BC 20.BCD

三、判断题:

21. √ 22.×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四、简要回答下列各题: 31.[答案要点] 32.[答案要点]

此题中商店的告示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

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具有简化缔约程序、节约交易成本的好处,但也有弊端,即内容常常显失公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在合同中规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最典型的就是免责条款,从而损害对方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此题中的店堂告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就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有必要加以规范。

对采取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的规范不同于对一般合同的规范。根据《合同法》的39条至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合同的特殊规范有:⑴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⑵格式合同具有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条款无效。⑶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

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取非格式条款。 此题中以店堂告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形式免除了自己一方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 33.[答案要点]

我国公司法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主要是考虑到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司非常容易导致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分离,最终导致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通过设立法人人格权否认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既可以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可以解决股东滥用权利的问题。

34.[答案要点]

旅馆与旅客之间首先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旅客支付一定的住宿费,旅馆向旅客提供一定标准的客房和相应的服务。在这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中,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是旅馆当然的义务,在学理上称之为附随义务;旅客在旅馆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旅馆毫无疑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这样的损害是旅馆自身还是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只有证明损害系旅客自身过错造成的,旅馆才不承担责任。

35.[答案要点]

我国目前的主要法律中比较明显地违背这项原则的就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在这些法律中给予了外国投资者很多的优惠,例如,外商可以在注册资本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营业执照,在税收方面,也享有多方面的优惠,这些都是超国民待遇,违背WTO的有关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