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试题及答案[1] 下载本文

虽然贫困生确实因家庭困难交不上学费,但其他原因拖欠学费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例如:新生入学时,为争取延交学费、免交学费、贷款等,隐瞒家庭情况,加大了贫困生工作的难度。每年交学费时,总有相当一部分怀着各种心态的学生能交却不交,用家长给的学费上网、消费的大有人在,一边拿着父母的辛苦钱“潇洒”,一边跟学校说家里困难。 2.“枪手”替考

“枪手”这个词不知从什么时候在我国的大学校园里开始流行开来。凡是考试,都可以请枪手,冒名顶替进场。”小到期中、期末测验,大到四、六级、 计算机等级考试,这样的做法既让学习头痛的学生通过了考试,又让成绩好的学生赚了额外的生活费,看似达到了“双赢”的效果。所以,这种方式越来越广泛地在学校“蔓延”开来。 3.简历注水,签约草率

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把“注水”这招用到了自己的简历中。大学四年虚度光阴了之后,发现别人的简历比自己的要厚很多,看看自己薄薄的没有任何含量的简历,为了找到一个理想的工作岗位,竭力发挥包装之妙用,夸大其辞,甚至不惜造假;伪造计算机、英语等等级证书,虚假文凭、虚假学生会主席满天飞。然而,不负责任草草签约又毁约等等情况已不属个别现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4. 助学贷款到期不予归还,甚至换名更姓逃避还贷。相当一部分同学在毕业离校后,都杳无音信。有同学的学杂费、住院医药费都是所在学院为其垫付的,毕业后也一走了之,再无任何消息。还有个别同学毕业实习期间借实习单位的钱,承诺工作后在工资中扣还,但毕业后工作不到半个月则欠下借款不辞而别,使得用人单位函告学校请求帮助追讨欠款。 原因: 1.历史原因

(1)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急剧变迁发展,带来了社会主流道德体系的相对滞后和规约失范,是产生社会诚信危机的历史原因。

(2)当前的社会信用缺失现象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的伴生物。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当社会发生大的变革、转型的时期,就会产生一定的思想混乱和伦理迷失,导致行为秩序混乱。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生道德体系还没有能够马上建立起来,社会的变迁发展与道德规约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历史反差,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道德历史真空”,造成人们的社会行为失范,从而产生了社会道德危机,诚信危机就是其中一个最基本的表现。所以说,诚信危机问题具有深厚的历史原因,是转型期社会道德问题的历史积淀程度必然爆发的结果之一。

(4)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对外的窗口越开越大的同时,资本主义的糟粕也混在先进技术之中进入了中国,而校园是接受新鲜知识和前沿学科的先锋,但是我们相应的抵御措施却缺少变化。道德建设的滞后让众多国人坚定的信念轻易输于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拥护金钱至上“真理”的人越来越多,诚信的地位越来越低,这种状况越来越对原本宁静的校园产生冲击。 2.教育原因

(1)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归根到底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个方面诚信问题的集中反应。 (2)大学生群体从家庭中来,家庭的熏陶对学生的素质有着绝对的影响,当代大学生多数为独生子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长期处于家庭的百般呵护之下。不少在骄纵中长大的大学生,于是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很多临时毁约、不信守承诺的做法,他们常常不认为是错误的。“这是独生子女一代人身上普遍存在的通病”,这也是导致学生诚信观不强的一个主要因素。

(3)小学、初中和高中包括大学是学生诚信道德培养的温床。一是教育只管“知”,不

管“行”;二是教育里只有知识教育,而无情感教育。 3.现实原因

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了整个社会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信用危机。北京的舆论界称此为“诚信”危机,而这一危机已经涉及到了中国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政府到媒体的公信力,从体育到教育,再到金融界。大学生诚信在不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下和充满诱惑的价值观下自然不可避免地产生危机。 对策:

1.社会评价机制的健全 没有良好的社会评价机制,诚信问题始终不会得到很好的解决。目前社会上日益泛起的“金钱至上”的思想已经渐渐进入大学校园,“金钱”成为人们衡量一个人社会存在价值的唯一标准,这种以金钱为评价体系主体的方式是不健康的。我们评价一个人的标准有很多,比如能力、学识、胆魄还有诚信等,我们的社会评价机制和体系应该多元化,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础上,健全社会评价体系对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以及诚信意识的培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2.教育制度的完善

(1)实际上,大学生的失信行为背后也隐藏着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的因素。就目前来说,我国大学生还缺少独立法律主体地位。大学生缺少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就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没有责任心,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法律意识,失信也就不足为奇。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完善,信息的不对称,也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诱因。

(2)“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约束是必要的,包括一系列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教育制度需要以多元化的建制来适应人才多元化的需要,即以多元化的制度为多元化的人才开辟多元化的成才之路。然而,人才培养多元化的每一条新路,都存在着被权、钱、关系网堵住的可能。任何制度都是由人来操作的,任何制度都难免有漏洞,这意味着作弊、腐败、以权谋私等等不诚信的现象还是要继续发生,教育领域永远不可能是一片净土,教育界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只是社会问题的一个分支,因此加强和完善教育制度迫在眉睫。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在大学生中表现出来的诚信问题实际上是与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就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不久前,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浙江省教育厅专门发放通知,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在教育系统中形成“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4.用人制度的健全

在录取人才时要坚持两手抓,一是要有业务能力;二是人品要正。业务再好,人品如有问题,我们宁缺勿滥。通过这些办法,让每个大学生从进校门的第一天就意识到,诚信是进入社会的通行证,那他自然就会去注意这些问题。 诚信问题(三):企业诚信问题 问题:

1.生产经营企业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国计民生。

2.披露虚假广告及财务信息,欺骗公众等行为屡见不鲜。 3.随意拖欠银行贷款,债务逃废严重。

4.企业之间三角债、多角债现象严重,形成恶性循环。 5.企业和企业之间合同履约率低。

6.偷、漏、骗税,逃、骗汇、诈骗等情况普遍,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多。 原因:

1.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是企业诚信缺失的一个主要社会因素。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主要目的。同时, 剧烈的社会变革,导致大家道德滑坡和信仰倾斜,出现了大量的历史性诚信缺失现象。 2.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使企业诚信缺失的主观原因。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却未能及时根据改革进程转变职能,出现了政府与市场界限不清、政府对市场监管不力、政府与企业的职责不分等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同时,政府制定政策的不稳定和不连续性,使企业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

3.法制不健全,失信成本低也是一个客观原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计划经济的诚信秩序已被打破。没有健全的法制做保障,我国对失信违约行为的惩罚,也就没有足够的力度, 使失信者得不到强有力的制裁和惩罚, 诚实守信者得不到应有的好处和保护,结果导致守信收益小,失信成本低,从而在客观上导致了企业背弃诚信。 对策:

1.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诚信问题”是个社会性问题,既有个人诚信,也有企业诚信,在缺乏诚信的环境中,一家企业试图通过正常经营、树立品牌、扩大市场,往往不但要承担正常的经营成本,还要承担产品被假冒的经营风险。必须全民共建共治,企业的信用才能够真正建立起来。 2.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诚信政府,发挥导向作用。政府信用问题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因此,首先要建立诚信政府,规范政府行为,改变政府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胡乱作为,跨越权限任意作为的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现象, 凡是政府“越位”的,一定要退出;凡是政府“错位”的,一定要予以纠偏;凡是政府“缺位”的,一定要按合理原则补缺。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通过规范政府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导向作用,颁布法规,制定政策,确立诚信制度,支持诚信,严惩失信,促进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立。

3.加强诚信立法,严格诚信执法,设立诚信监管机构,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应尽快制订企业诚信法规,明确市场交易主体的法律关系,不断完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晰产权,明确责任,营造一种“失信违约,寸步难行;诚信守法,一路前行”的诚信环境。设立诚信监督管理专门机构, 及时对各行业的信用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记录不良经历,一旦发现不诚信行为,要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使欺诈者不仅要受高额的经济处罚,而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从而加大失信者的成本,鼓励诚信经营,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 问题:

1.脏、累、险,是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工作显著特征之一。 2.吃、穿、住、行的条件恶劣。

3.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待遇低。由于我国在制度上将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分割成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现状的存生,农民工和城市居民所享受到的待遇是不同等的。

为了挣更多的钱,时间对农民工来说至关重要,他们只能加大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获得更多的报酬。尽管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待遇仍然是很低的,是无法与一般城市居民相比的。除了维持生计支付必要的也是最起码的生活费用外,所剩结余也便微不足道了。即便是这样多数农民工却还不能及时领到应有的工钱。也正是因为农民工这种强度大、时间长的劳动状况,使得农民工基本处于一种工作、吃饭、睡眠这样周而复始的生活,因而在城市接受培训

和学习也成了多数农民工可望却不可即的“奢侈事”。

4.缺乏病残和失业应有的保障。农民工由于在身份上依然是农民,虽然在某一单位从事工作,但与同一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相比,存在着较多的差异。农民工不是被单位以工人的身份来看待的,在享受各种福利待遇上,农民工和拥有城市居民户口的工人是非常不平等的。在从事最脏、最累、最险的工作过程中,遇到生病,甚至工伤事故,单位只给予少量微薄的补偿金,许多情况下,连这点微薄的补偿金也无法保证。在失业保障上,企业一般是不给农民工办理失业保险的。当农民工被所在企业解雇或自己辞退工作以后,这部分人就会暂时或很长时间的成为无业游民,生活就会失去保障。 原因:

根本的原因还是出在我国历来实行的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

1.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主要是为了达到在低水平的经济发展条件下迅速推进工业化,使我国摆脱贫困、走向富强这样一个目的。

2.国家实行二元户籍制度“并不是有意通过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政策来损害农民的利益,而是从实现工业化这个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暂时牺牲农民的利益,待国家实现工业化以后再来解决农民的问题”。但是,在二元户籍制度实行的这么多年来,虽然促进和加速了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但同时也造成了我国城乡差距的越拉越大。

3.时至今日,该制度的这一负面效应是不容忽视的,二元户籍制就像一块烙铁分别给市民和农民烙上了表示其身份的印痕,使得农民进城后仍然无法摆脱自己是“农民”的身份。这是一种变相的社会身份等级制,凭借这种不同的身份,城市居民就能享受到进城务工的农民无法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和保障措施。城乡隔离越隔越深,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工的权益被远远的排除在了社会权益保障的范围之外,这是一种极不公平的现象,这与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是格格不入的,诚然,与我们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格格不入的。 对策: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就是是保护社会生产力。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就不能忽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以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真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起着关键的作用。

1.通过宪法实现农民工权益的统一保障。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应以宪法为最高准则,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样要以宪法为根本准则。通过宪法赋予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等亨有尊严、自由、权利,保证农民工在城市的最低生活标准,保证农民工物质帮助权及其它各方面权利的实现。 2.完善和落实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正为因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工作具有脏、累、险的特点,工伤事故在农民工身上发生的频率也较高,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在工伤事故面前更是孤立无援,因此,对工伤事故的事后救济就显得格外重要。我国已建立了相关的工伤保险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加以完善,更需要真正的将其落到实处,杜绝“有法不依”现象的发生。

3.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恶劣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导致患病成为农民工普遍而无法避免的难题。患病也是农民工最为害怕的一个问题,因为除了身体的痛苦外,患病还往往导致他们失去本来的工作,从而失去经济来源。在吃、穿、住、行都万般简陋的农民世界里,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4.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长期在外从事脏、累、险的工作,积劳成疾,体弱多病,因此,养老保险对农民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流动性强是农民工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使得他们在年老退休时到何处去领养老保险金成了一个难题。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工作能较好的解决这一难题。这样的制度一改以往省级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减少不同地区划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的同时,也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