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无常实修法 下载本文

了,又何必非找我不可?”

四人商量好以后,按照各自的想法藏了起来。结果七日之后,藏在空中的,自然堕地而死,犹如果熟从树上落下;藏在山中的,在山中丧亡;藏在大海中的,当即死亡,被鱼鳖所食;藏入集市中的,在众人堆里自然死去。

佛知道这件事后,就对比丘们说,这四人愚昧,不通达生命的真相,古往今来,有谁逃脱了死亡。人们欲求不死,终不可得。

当年琉璃王诛杀释迦族时,世尊为向世人显示业力不可思议,而藏匿释迦族几个孩子,其中二子被臵于月亮上,二子被藏入大海中,又有二子被纳入钵内。屠杀结束后,数子皆死,无一免难。故大限到来,不论住在何处,逃往何方,死亡决定降临,纵使佛陀亦无法改变业力。

此三有世间,下至无间地狱,上至非想非非想天,决无死主不到之处。

不论亚洲或欧洲,不论中国或美国,不论城市或乡村,不论在家中或旅途中……,死亡随处发生,死主之阴影笼罩全世界。不论空中或海上,不论江河或草原,不论山崖或沙滩,不论农田或工厂……,死亡随处发生,死主之势力渗透三界每一处所,无处可逃。

即使躲入无有缝隙坚固的城堡中,试图以十万勇士护卫,然而死主魔掌仍会伸入城堡,将我等带走,终究无法在人间停留片刻。因此,不论安住何处,死亡决定会来临。

3、思惟任处何时,定皆死亡;

《心性休息》中云:“思维世间前后代,先前无量人已逝,如今人间多数众,百年之内定死亡。未来一切亦复然,且观老幼同辈去,吾亦不离此性故,当思定死而修法。

《无常集》中云:“过去所生乃至将来生,都要放弃此身而离去,智者悟到一切都毁灭,处于法中定要如法行。”一切过去现在已生

及未来当生之有情,皆是舍弃此身而去往后世。智者了达诸法无不坏

灭,应住正法,决定行持梵行。

曾经生存在地球上的远古人类今无有一人存在,由此可决定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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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是以死亡告别世界。鉴往古今,便可断定现在的人类,百年之后必将化为乌有,未来世界亦复如是。 4、思惟无缘遮止死亡;

即使汝等财宝充满三界,然死主阎罗王根本不会受此贿赂;即使是以威力统慑三界之梵天与帝释,亦无法遮止死亡之路;即使身体如彩云般美丽,通达种种诱人幻术,然夺命阎罗王众威军的毫许汗毛亦不为汝所动。故死亡来临时,无任何法能回遮。

以权势、钱财、药物、咒术等能遮止死亡吗?决定不能。若不见有任何回遮之法,则必须接受必死之事实。迦摩巴说:“现在即须畏惧死亡,临终时须无所畏惧;如《抛臵岩石山经》中说:“诸佛的无比智慧神通力量也比不上无常的力量强大,对规律性无常死亡,一切佛菩萨的力量合在一起也无能为力。

因此,就医吃药和念经念咒怎救得了命尽之人,改变死亡的规律呢?

总结:无论何时、何地、以何种身,死亡必至,且无法遮止,如是成立决定死亡。

假使某时某处以某种身,死亡不至,亦有可能不死,或者虽然有方便回遮,亦可免一死,但不论何时、何地、以何种身,皆不能免死,又无法回遮,故决定会死。

以理归摄上述内容:以业惑牵引之凡夫(有法),死主决定当来,且无缘遮止(所立),以任受何身、任住何境、任生何种时代,皆无任何方便遮止死亡之故(能立)。

二、思惟寿命无丝毫可增,且不间断有减少;

《入行论》云:“昼夜不暂留,此生恒衰减,,额外无复增,吾命岂不亡?”,昼夜间刹那也不停留,今生寿命总是在衰减,而且也无法去额外增添,我的生命如是有减无增,难道还会不死亡吗?

浊世的寿命极其短暂,一部份已经失去,所剩也已不多,何况分分秒秒在减,一分一厘不会增加,时时刻刻在走近死亡,怎么会不死呢?人寿短短数十年,活一天便减一天寿,又无额外可增之寿,根据此点,即可断定自己必定死亡。

比喻:譬如织布,虽然每织一次仅去一缕丝,却能速疾织完;犹如决定被宰之牲畜,随其步步向前,速疾即至杀者前,诸人寿命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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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如是。”

犹如瀑布之水,逝者不可再返,如是人寿已去,亦定不复回还。” 三有世间一切显现法皆在演说无常,譬如落日浮云、瀑布闪电、落花流水等,悉为显示无常生动之教言。

非但在寿命尽头,被死亡摧坏而趣往后世,即在存活中间,不论作行住卧等何事,无有不减寿量之时。首自入胎以来,即无一个刹那能够安住,唯一往后世奔驰,故在中间存活之际,完全被衰老疾病之使者牵引,唯一为死亡而被引往前行。是故不应认为存活时不趣往后世而安住欢喜。譬如从高崖堕落时,在未至地面正坠落期间,不应有何欢乐。如是从出生开始,恒时为死亡而奔驰,有情在此期间岂能获得真安乐?”如颂云:“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人如同少水之鱼,随时光飞逝,生命日渐缩短,故离死亡极近。

总结:业惑牵引之补特伽罗(有法),决定死亡(所立,以有限寿命无可增添、无间有减故(能立)

三、思惟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当死;

修法时间,减去前面年幼无知与后面衰老无力之年;中间时间段中,又减去睡眠所占一半时间;剩余时间中,又减去散乱不安住修法之时间,如是所剩修法时间仅为少许。

《入胎经》云:“百岁之中,半数为睡眠覆盖,十年幼稚无知(无修法意乐),后二十年衰老(无修法之力),中间又以愁叹苦忧及恚恼耗去多时,以身体所生种种疾病,又耗去部分光阴。”

伽喀巴亦云:“作人六十年中,除去饮食、睡眠、疾病,其余能修法时间,尚不到五年。”

年青人与老人可计算自己修法时间。譬如,已三十岁的年青人,三十岁以前未修法,六十岁以后亦不能计,中间三十年中,

若每日保证修三小时,修法时间为八分之一,仅三年零九月。在城市中,工作繁忙者,若毎天保证修一小时,修法时间仅为二十四分之一,仅一年零三月。若六十岁之老人,最多存活十年,毎日修二小时,修法时间为十二分之一,仅十个月。若再懈怠,一天修一小时,则修法时间仅剩五个月。

如是稍作计算,便知一生能修法时间极少,几乎无暇修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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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会速疾趣入死亡。因此,勿以为尚有几十年时间可修法。尤其老年人,即时起便应一心念佛,求生极乐。若仅能修行几个月,却仍为余事分心,死时毫无准备,则追悔莫及。因此,须于如是鲜少时间中,抓紧修行,以人身摄取心要。汉地毎天上晚殿时皆须念:大众!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即是此意。如经云:“残酷无情死亡神,在它尚未来临前,备好一切善资粮,莫要事后自后悔。”

由以上三种因相成立第一根本——决定死亡之后,应当发起第一种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如是思维:现世一切圆满,临终时唯一成为忆念之境,如同醒后忆念梦中所受安乐。若死亡怨敌决定将至,无法遮止,为何仍然爱著现法欺诳?如是思惟后,心中当多发誓愿,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第二根本、死无定期

以三条理由证明:

①南赡部洲寿量无定故,死无定期; ②死缘极多活缘极少故,死无定期; ③身体极微弱故,死无定期。

最后,决断必须修行正法。(此第二决断)

(一)、南瞻部洲众生的寿命长短无定数,尤其是浊世的生命长短不定,死无定期。

总之,北俱卢洲寿量决定为千年;西洲与东洲大多寿量亦有决定,西洲为五百年,东洲为二百五十年,唯独南赡部洲人寿极不固定,如《俱舍论》中说:“此土无定末代时,十岁原初寿无量。”意思是说瞻部洲的寿命不同于别的世界,原初寿无量,末代短至十岁。

尤其是浊世寿命更无定数,损伤寿命的逆缘磨难逐日在增多,驱病延寿的术咒药物的作用也在逐步减低消失。人在老、幼、中年何时死亡,都无定准。《因缘品》中云:“有者胎中死,有者落地亡,有仅爬行逝,有跑时夭折,有老有年幼,有些壮年人,相继而离世。”

《集法句经》云:“上日所见多人之中,便有下日不见而亡者;下日所见多人之中,便有次日上日不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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