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下载本文

4.2.4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 4.2.5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4.2.6 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4.2.7 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4.3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4.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5 前期准备

5.1 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5.2 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相关情况后,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

6 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评价内容

6.1 建设项目概况

6.1.1 简述建设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6.1.2 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6.1.3 阐述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

6.1.4 描述建设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6.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6.3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及信息来源。

6.4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6.4.1 危险、有害因素

⒈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⒉分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6.4.2 危险、有害程度 6.4.2.1 评价单元的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划分为评价单元。

6.4.2.2 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

⒈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⒉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分析,除选择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尽可能选择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进行。

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

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

程度。

⒊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

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面内容:

⒈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⒉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⒊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⒋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6.4.2.5 列举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